宽视影院网信息来源: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时间:2020-07-22[] 浏览次数: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60000万元,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324省道东侧、创业路南侧建设年产20万吨特种纸及系列产品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新建80000平方米生产、附属厂房及原料成品库房,购置纸机、水力碎浆机、磨浆机等35台套,建设年产20万吨特种纸及系列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产能为8万吨/年,二期产能为12万吨/年。
项目本次公告→产品、规模、厂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生产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技术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含正常与事故)→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4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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