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创优影视69岁的乔修理是湖南省东安县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以下简称“舜管局”)大坳村村民。他家屋后的扬江河,是湘江水系的源头河流之一。
今年5月,乔修理打算在河道红线内违规建房,村干部上门做工作,当时他坚决不同意,“打地基花了2、3万,要我拆掉,不可能!”现在,乔修理不仅早就把违规打下的地基拆除了,还会利用空闲时间主动和村干部一起去巡河。
乔修理的变化,是当地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的一个代表。这得益于东安县通过推行“党建+河长制”工作方法,构建基层党建与基层河长制“双共建”体系这一举措。
扬江河平水江河段左侧岸滩上,距离河流仅5米处,赫然立着8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柱子。
“有村民要在河道上非法建房,得马上制止!”今年5月7日,舜管局副总河长曾祥刚巡河时看到这一幕后,当即把大坳村党支部书记、村级河长陈年林喊到现场。经了解,地基是村民乔修理在“五一”假期打下的,他打算为女儿新建一栋房子。
在原国有林场基础上改制而来的东安县舜管局,下辖5个行政村,境内流域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8条,均是湘江紫水流域的源头河流。
在河道红线内违规建房,不仅会导致河道变窄,影响防洪,还会污染水质。一旦水位上涨,房屋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此外,违规建房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制止,很可能会引发附近40余户村民效仿,给当地河流管护工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这个头不能开!”在紧急叫停现场施工后,舜管局河长办又在5月8日向大坳村下发了“重大问题整改任务交办单”。但是,由于前期施工已经花费了2、3万元,乔修理和女儿坚决不同意拆除。双方僵持下,矛盾一触即发。村委会和舜管局河长办的工作人员犯了难,把情况汇报给了局党委。
为把河流管护责任落到实处,妥善解决问题,5月18日,舜管局党委就此事专门召开了河长会议,成立了由局规划建设科、河长办、大坳村村支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组员之间又细分为劝导组、宣传教育组。
“现在拆虽然有损失,但亡羊补牢还不晚。一旦房子建成,不仅危害多,损失也会更大。”从保护河湖的重要性、违规建房的危害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小组成员多次上门,详细为乔修理一家讲政策、做工作。
在一次次耐心劝说下,乔修理父女两人的“思想疙瘩”逐渐解开了。6月2日,他主动把地基拆除,并把施工区域恢复了原貌。
乔修理的故事是东安县为强化河长履职效能,创新搭建“党委+党支部+党小组”河流管护三级责任体系,切实推动河长制到“河长治”的一次生动实践。
“党员在分管河段‘挂牌亮身份’,负责河道保洁、河湖岸线违法事件监督;村党支部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是乡镇第一总河长,把河长制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据该县河长办负责人介绍,在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带动下,群众管护河流、保护生态的意识明显增强。
在东安县大庙口镇新溪村茶山涧河边,竖着一块“新溪村‘党建+河长制’管理责任牌”。上面,河段管理范围、村党组织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党员姓名及各自负责的水域等信息一目了然。
“党员不仅是河湖的管理员,也是监督员。”该村党总支书记杨建国介绍说,新溪村有南溪河、茶山涧、扬江河3条河流,总长度约8公里,沿河走一圈要2、3个小时。以前,巡河主要靠村支书和一名河道保洁员,要管细、管好,力不从心。现在,3条河流被划分为10多段,由村里常年在家的33名党员分组负责。“带来的改变最直观,河面上的漂浮物基本没有了!”
非法采砂损坏河床、破坏生态、污染水质。多年来,使用小型挖机和运输机进行“蚂蚁式”非法采砂的行为,在大庙口镇屡禁不止,被当地村镇干部称为“牛皮癣式顽疾”。该镇党委书记秦晓挺坦言,“整治难的背后,不排除有个别村干部也参与其中。”
“有人在小龙江非法采砂!”11月9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大庙口镇党委迅速与责任辖区的塘旁边村党支部取得联系,并联合东安县水政执法大队去现场执法,当场对挖机、推土机进行了查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今年,该镇党委对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力的3名党员、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全镇取缔乱建乱搭养殖棚5起,打击非法采砂行为4起。
秦晓挺在接受采访时说,通过开展“党建+河长制”工作,依托党委核心,既广泛发动了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也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履职尽责,从组织上形成了一条落实河长制的“大网格”,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砂及其背后潜在的利益链。
为强化督导考核,东安县出台了《推行“党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成立了“党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落实河长制党员我先行”“清河行动”等活动,并把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列入党建考评;各乡镇、村“党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也被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比重占近十分之一。
东安县是湘江入湘第一县,有大小河流45条,总长858.6公里。今年以来,该县45条河流由全县247个村级党支部分段管理,共完成巡河3万人次,清淤除障218公里,环境卫生整治500余次,基本做到了河岸垃圾“不下河”,水面垃圾“不出村”,河流突出问题解决“不出镇”。“党建+河长制”这一工作举措,成为当地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守护一江碧水的“红色堤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