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灵彗星武器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8%。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老龄化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和日常出行的便捷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电梯产品得到了广泛普及,成为现代高层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必不可少的配套设备之一。目前,国际电梯市场呈现发达国家和地区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特征。从中长期来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将推动配套城市发展的电梯行业保持稳健增长,供需矛盾、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更新需求仍有进一步的释放空间。同时,旧楼加装电梯、旧梯更新改造和家用电梯、特殊电梯等细分市场的需求增长较为迅速。逐年增大的电梯保有量和平稳有升的产销量为国内电梯部件配套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1年全国电梯产量达到154.5万台,同比增长17%。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全球超过70%的电梯制造业务在中国大陆,电梯制造产业链配套完备齐全。
电梯由电气部件、机械部件、金属部件等组成,涉及的零部件种类繁多。电梯整梯制造商作为行业内的主导者,为提升其生产效率、盈利水平,同时降低其资金压力等,逐步将各类零部件剥离出来,交由上游零部件厂商进行配套生产。就电梯部件制造而言,由于金属部件产品的类型和规格多样,且不同批次的产品规格和类型也各不相同,不易形成大规模的标准化的生产,因此整梯制造商将其交由零部件配套商生产。近年来,随着电梯部件制造商柔性配套能力的增强,以及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整梯制造商逐步趋向于将更多类型的电梯部件交由零部件制造商来完成,电梯部件制造业得到了不断发展。
同力日升成立于2003年,是全国生产电梯部件产品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别。具体产品类别包括扶梯部件-外覆件、驱动系统,直梯部件-井道部件、轿厢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公司产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成套部件产品供应,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 多样化”采购需求。 公司作为迅达、奥的斯、蒂升、通力、日立、西奥等国内外知名整梯制造厂商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在电梯配套产品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可靠、交付及时,并能够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得到了国际著名及国内大型电梯厂商的高度认可,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电梯金属材料:电梯金属材料主要产品为电梯或电梯部件厂家生产的各种类型不锈钢产品,要对高强度的不锈钢金属材料做对角线、平整度、表面纹路的处理,并实现不同规格的规模化裁切,对制造商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设备要求高。公司近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引入IEMAS不锈钢磨砂线、纵/横剪生产线等自动化设备,先进的设备配合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人员,使得公司具有质量高、效率快、成本控制好等优势。
公司销售为直销模式,将产品销售给全球知名及国内大型电梯主机厂。全球知名及国内大型电梯主机厂在选择上游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一旦建立配套关系,就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电梯部件产品种类较多,不同下游客户对电梯零部件的设计方案、规格型号等要求不尽相同,直接决定了电梯部件行业具有多品种、多批次的特点。公司基本上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产品,但对部分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产品会储备少量存货。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公司采购部对主要原材料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情况储备合理库存。公司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和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在对主要原材料的品质、价格、交货期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原材料到厂后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公司业绩的驱动因素与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下的下游市场需求以及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场波动息息相关,同时受到轨道交通新基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旧楼加装电梯、旧梯更新改造等相关政策的影响,也与公司自身经营策略、经营效率、产品竞争优势、产品结构和价格策略等紧密相连。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积极应对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566.84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1.24%,创历史新高;同时,受本年度碳钢、不锈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本年度利润规模较上年度保持稳定。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069.4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5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20.64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6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99亿元,负债总额5.2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6.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74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6%。
本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主动调整采购备货节奏以应对主要原材料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积极启动主要客户价格调整谈判以实现材料成本波动的部分传导,最大程度的稳定了经营成果。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启鸿源”)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的推动收购事项的达成、提升收购后标的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动力,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充分论证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而另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天启鸿源51%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以现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24,000万元收购天启鸿源的部分股权,并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及增资涉及的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2)第0046号)的评估值,以协商后标的整体交易作价71,080万元,对天启鸿源增资25,00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天启鸿源51%的股权,天启鸿源即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锁华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启鸿源”)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的推动收购事项的达成、提升收购后标的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动力,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充分论证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而另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天启鸿源51%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以现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24,000万元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并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及增资涉及的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2)第0046号)的评估值,以协商后标的整体交易作价71,080万元,对天启鸿源增资25,00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天启鸿源51%的股权,天启鸿源即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平、李铮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4%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先生还持有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所以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82,748,764.65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0.7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82,748,764.65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37%,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2年3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董事会认为: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0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号)核准同意,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力日升”)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20.57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25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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