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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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8/15 1:49:32 | 【字体:小 大】 |
不良婚约前妻惹人爱随着清明节的来临,农业生产、上坟扫墓、春游踏青等人员骤增,加上近期晴多雨少,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火灾隐患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消防形势严峻。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决定:2016年3月2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炼山、烧荒烧灰、烧田坎草、野炊、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和烧纸钱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违者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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