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布西游奇怪的逆流在众人的指责和劝阻声中,中年男子让萌娃停下了挖掘机。此时,萌娃已经驾驶着挖掘机开过了两条街 100 多米。
驾驶员小明(化名)刚满三周岁,跟在挖掘机后面的护驾男子朱某是小明的爸爸。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的朱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3 天的处罚。
壶镇是缙云县经济最活跃人口最多的集镇之一,事发点是该镇的闹市区,人流量很大。
开车上班的杨女士是现场目击者,她看到了这辈子从来没见过的奇观:在人来车往的闹市中,迎面驶来一辆挖掘机,而这辆挖掘机驾驶座上坐着的竟是一个 3 岁左右的小男孩。
当时路上行人和车子都比较多,挖掘机后面虽然跟着还有一名成年男子,但这么小的孩子开着真挖掘机过街,多危险呀!
另一位目击者应先生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称,我当时就惊呆了,这也太危险了!
最终,在众人的劝说和指责声中,跟在车后的中年男子喊着让小孩将挖掘机停下,小孩随后将挖掘机停下。
警方事后查验了监控录像:小孩开着挖掘机通过了两条街,耗时 15 分钟,开行距离 100 多米,其中一条街还是逆行。
缙云县公安局壶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很快锁定在挖掘机旁边护驾的男子为朱某。
民警随即将朱某传唤至缙云县公安局壶镇中心派出所询问。朱某承认,当天驾驶挖掘机的是自己的小孩。
三周岁的儿子小明平时经常接触挖掘机,对挖掘机有特别的兴趣,而朱某也会教儿子挖掘机的操作方法。聪明的儿子很快就上手了,偶尔会上车操作开挖掘机玩。
当天早上 6 时许,朱某带儿子到工地,儿子闹着要开挖掘机,于是朱某便同意让儿子独自上挖掘机上驾驶,并在边上步行陪同儿子一路开着挖掘机到马路上。他是会开的,我想我在旁边守护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遂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明知有安全隐患仍放任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孩子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扰乱交通秩序,这也是寻衅滋事的一种。
缙云县公安局壶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朱军魁称,未成年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往往对危险没有正确的判断能力,也不具备专业驾驶技能,如遇紧急情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家长朋友们要引以为戒,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再做出类似的荒唐事来,以免伤人也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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