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阙绝歌之两朝皇后生产、销售假药,9人被判有期徒刑,还被罚款上百万元;产销假冒伪劣电梯,代理商被罚几十万元,还获刑3年9个月;天猫网店自产自销“山寨”阿迪达斯名牌鞋,被判赔偿34万元……
昨日,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判决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导报记者从中精选部分案例予以报道,为当事人维权提供借鉴。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9名男子为此获刑,其中三被告人还被分别判处罚金上百万元。
经查,被告人历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相关批准的情况下,直接购买药品,或者将回收来的一些抗癌药品及外盒、瓶子、标签、药瓶盖等加工成药品成品,之后在网上发布信息,对该药品进行销售。
而被告人林某则是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材料的情况下,销售人血白蛋白等药品。
另外,刘某等几名被告人也在未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及《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材料的情况下,购买上述药品后再销售给他人。
近日,厦门中院对历某等9名被告人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历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135万元。林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处罚金185万元。刘某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判处6年6个月,并处罚金183万元。其余几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也被分别处以罚金。
厦门中院终审认为,本案系危害药品安全、关系民生的典型案例。涉案药品涉及注射针剂或血液制品,在侵害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该案多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时涉及生产、销售假药和非法经营药品,法院通过依法严格适用缓刑,加大罚金刑的适用,积极地维护了药品安全监管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生产、销售伪劣电梯,该当何罪?近日,代理商陈某为此获刑,还被判处罚金几十万元。
原来,同安一家公司订购了6台亚洲富士电梯,不料电梯代理商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购买零部件组装电梯,所使用的商标与亚洲富士公司的商标相同。为了通过电梯安装、检验,代理商竟然还伪造相关资料,骗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
没想到电梯安装后,整改了三次才通过检测,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运行过程中仍旧故障频频。
经查,制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涉案6台电梯的行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授意、组织实施的。案发后,涉案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已被撤销,涉案电梯亦被依法查封。
厦门中院二审认为,该代理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电梯)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
陈某的行为依法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因此,终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另外,陈某的代理公司也被判处罚金50万元,还要退赔违法所得。
典型案例3“山寨”阿迪达斯,被判赔34万“山寨”阿迪达斯品牌,要赔多少钱?近日,一家侵权公司为此赔偿给阿迪达斯公司34万元。
据悉,阿迪达斯公司是世界知名的体育用品制造商,在中国,该公司早已注册了“三条纹”、“三叶草”等商标。
此前,阿迪达斯公司发现,厦门一家贸易公司生产并在天猫网经营的网络店铺里的部分鞋子,均在鞋帮位置带有“三条纹”商标,而且“三条纹”商标的使用位置、排列方式均与其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部分鞋子在鞋根及鞋舌位置的商标,与“三叶草”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为此,阿迪达斯公司将该贸易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经厦门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承诺停止侵害阿迪达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将自营网络上相关侵权产品信息删除、屏蔽,并赔偿被告损失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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