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黛心如玉近几年来,我省致力于构筑“大外贸”格局,努力培植出口创汇新的增长点,已基本形成了多路出口创汇大军。特别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产企业拓展自营进出口业务,使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成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省经批准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已达343家,占全省各类出口企业总数的60%。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出口发展不快,出口规模偏低,出口创汇大户不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出口总额不到全省出口总额的10%,户均出口仅为200万美元。这种状况,与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所处的地位很不相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必须尽快扭转。
各级各部门和所有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要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肩负的重任,从全面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把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的工作搞上去,力争“九五”期间取得大的突破。为此,省政府研究决定,从全省选择一批技术水平较高、企业管理较好、出口已具一定规模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名单附后),作为重点和骨干,采取多种政策措施给予倾斜支持,促其加快发展,培植起一批年出口过亿美元的大户,到2000年这些企业出口总额达到20亿美元以上,约占全省出口总额的十分之一,以此带动和推进全省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对企业出口商品检验实行优先报验、优先检验、优先出证;实行认可检验室和检验员制度,在有条件的企业内部设立商检局认可的检验室或检验员,商检局凭其检验结果单认可放行;加强管理,尽快使企业进入一类范围后,抽检率降至10-20%;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开展ISO-9000系列标准的咨询、评审和认证工作,为出口免检创造条件。
为做好上述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费云良同志为组长的山东省加快骨干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检查;各市地和省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解决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度通报有关情况,共同把工作做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列入重点骨干范围的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不搞终身制;今年凡出口规模低于500万美元和达不到规划进度要求的企业,要取消资格,并可由发展快的企业递补。
各企业要端正经营指导思想,立足自我发展,用足用好有关支持政策;进一步搞好工贸结合,发展企业集团,积极探索集约化、国际化经营的新路子;强化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加快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狠抓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大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企业实力和发展后劲,不断扩大出口创汇规模,增加收汇,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
──────────────────────┴────────────┘
─────────────────────────────┬──────
─────┬─────┬─────┬─────┬─────┼──────
─────┼─────┼─────┼─────┼─────┤ 间31家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