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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马尾区罗星街道闽渔新村附近罗岐新村工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夜间偷偷施工。凌晨两点大吊车、挖掘机、水泥车产生的噪声,以及工人的叫喊声,严重影响举报人睡眠质量。曾多次向12345投诉,投诉之后会安静一阵子,但过阵子又继续夜间施工,反反复复,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罗岐新村工地为罗岐新苑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桩基施工阶段。该项目桩基工程采用旋挖机和冲孔桩机配合施工,且旋挖机成孔砼浇筑需要吊车配合施工。因近期气温一直处于高温橙色甚至红色预警,为防止工人中暑及热射病的发生,施工单位调整作业时间,安排工人中午11:30至下午2:30休息,导致个别工序相应延后。
原计划最后一根工程桩应在夜间施工前完成砼浇筑,因砼搅拌站突发故障,导致砼输送中断。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桩身砼浇筑过程需连续浇捣,若中途停止,将造成工程质量瑕疵。为保障工程质量,确保结构安全,在搅拌站排除故障恢复砼输送后,持续砼浇筑至夜间2:00左右。
今年以来,马尾区高度重视工地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截至目前,已对该项目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处罚3次。
8月9日,区住建、城管部门即约谈项目业主单位,责成项目业主单位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管理规定,禁止夜间22:00后施工,并做好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减少对工地周围群众的干扰。
针对罗岐新苑项目方8月7日晚至8日凌晨施工噪音扰民问题,马尾区政府将于近期对该项目方作出行政处罚。下一步,加大对工地施工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施工,严禁在建工地夜间22:00后产生噪声扰民,切实保证群众利益。对于因施工作业量大或施工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等确需跨越禁止施工时段的,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及时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投诉人反映:举报人表示举报后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能看到整改效果,但是还有部分垃圾是用绿布遮盖或土埋。举报人感觉昨天晚上有工业废气排放,但是不清楚是哪家企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跟进处理。
经核查:8月9日,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南屿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到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位于已完成房屋征收拆除工作的地块内,现场垃圾为砖块和水泥,系房屋拆除后遗留,可以作为道路建设材料再次利用,为防止扬尘并保证美观暂用绿布予以遮盖。区生态环境局对南屿镇晓岐村阳光城翡丽湾小区北门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工业企业。
南屿镇晓岐村委会负责对周边及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大对该地块巡查力度,加强周边二装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地址:1.晋安区宦溪镇弥高村,2.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登云社区办公楼2014号
1.2010年林秀云在此破坏林地,私自搭建住宅(砖木结构两层),占地161.5平方米。2012年又在上述房屋南侧上坡处占地47.5平方米,修建一座单层木瓦结构的建筑物,先后一共占用209平方米。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和第62条第3款,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2014年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对其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榕国土资(晋)﹝2014﹞132号),责令其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天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2.陈昌汉为福建登云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住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登云社区办公楼2014号。福建登云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于2014年7月在宦溪镇弥高村建一座框架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138平方米,该建筑物所有土地为晋安区宦溪镇弥高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性质为林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和第43条之规定,造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2014年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榕国土资罚﹝2014﹞16号),责令其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天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举报人表示从2014年起至今,二人尚未拆除违法建筑,举报人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无人处理。
经核实:8月10日,晋安区政府组织区资源规划局、宦溪镇政府到弥高村现场进行查看。1. 林秀云于2011年在其外公的简易房及附近先后修建两座砖木结构房屋(一座在老房子基地上修缮为住宅,另一座房在附近原杂石堆上修建临时木房),建筑占地总面积为209平方米。2014年,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已经对林秀云违建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晋安区曾要求林秀云自行拆除有关违建房屋,但考虑到其建房是为了给其母亲养老以及照顾母亲和在当地种植发展创业等原因,晋安区本着尊重历史、人文关怀未予强制拆除。2.2013年,福建登云婚庆文化生态创意产业园项目通过了上级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2014年,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表的通知》精神,该项目被列为福州市重点项目及省重点储备项目。同年晋安区农林水局作出了《关于登云山国家都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的批复》。2014年,登云生态公司为扩大种植规模,在宦溪镇弥高村大坑承包了5亩山地,并雇请村民进行名贵树木种植。为方便管理生产修建一座框架结构建筑物(占地138平方米),作为名贵树种苗木培育基地的管理用房。2014年,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对福建登云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违建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晋安区考虑到山区发展经济实属不易,为稳定宦溪镇经济和社会的安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保留已建农业生产配套用房,未予强制拆除。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林秀云和福建登云生态公司违法建设地块已调整为农村宅基地,数据融合后不再按照林地进行管理。根据已批复实施的《宦溪镇弥高村村庄规划2020-2035》,以上地块为农村住宅用地。宦溪镇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做好投诉群众的思想工作。
地址:1.仓山区螺洲镇环岛路云开小学对面.2.仓山区螺洲镇环岛路云开小学旁边
投诉人反映:举报人反映1.仓山区螺洲镇环岛路云开小学对面河道边有一家养猪场,臭味难闻;
2.仓山区螺洲镇环岛路云开小学旁边几家鞋厂,每天晚上5、6点开始排放恶臭废气。
经核查:1.8月9日,螺洲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云开小学对面河道边为螺洲四支河公园,河道周边未发现养猪场。2.投诉人反映的云开小学旁共1家鞋厂,为福州金佳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8月9日,螺洲镇政府、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实,该企业厂房内产生废气的炼胶机和发泡机已配套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检查过程中发现厂房部分窗户玻璃出现破损,影响密闭效果,造成废气、异味外溢。
1.立整立改。螺洲镇政府、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福州金佳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立整立改,对破损玻璃进行修补,现已整改到位。2.长效管理。螺洲镇政府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厂房密闭,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螺洲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加密检查频次,确保企业经营安全又环保。
投诉人反映:罗源县松山镇罗源开发区北工业区1号宏伟兴业化纤公司乱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经核查:8月9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对对福州宏伟兴业化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该企业历史经营者施振根将法人资格转至其胞弟施振祥,2019年下半年,因市场行情原因,施振根不再继续自行经营,将厂房转租给杨某经营,收取租金。2020年12月,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对杨某废塑料清洗污水外排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5万元(杨某未按期缴纳罚款,于2021年11月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目前仍未执行到位)。该企业法人代表施振祥于2022年2月退出后,于3月、7月将厂房不同区域分别转租给2个租户苏某和林某,分别从事各类塑料垃圾收集、清洗、破碎、热熔造粒。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原址内各车间无生产行为,厂界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苏某租赁的厂房相关设备已基本更换完成,林某租赁的场地上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电焊作业。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城关台山路249号、250号两户在后山上圈养鸡鸭,垃圾随处堆放,臭气熏天,影响居民身体健康。之前向闽清环保局投诉后清理过一次,环保局一走又开始养殖,继续污染环境。
经核查:闽清县台山路 249号在屋后荒山地圈养有3只番鸭和15只土鸡,面积约15平方米,现场发现部分临时围搭的丝网,鸡鸭粪便未及时清理会产生难闻的气味;250号未饲养家禽。调阅2018年至2022年8月7日期间信访投诉,在此之前未收到有群众反映该信访问题。
梅城镇政府、台山社区居委会对台山路249号户主家中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其尽快整改到位。8月10日已完成围搭设施拆除和家禽清理工作,并对场地进行清理消毒。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琯头镇门边村一处非法洗沙厂,直接在闽江内取水洗沙,后将污水直接回流排入闽江,灰尘漫天,生产期间噪声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琯头镇门边村洗沙厂”系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8月10日,琯头镇政府再次组织调查。该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于2022年5月通过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租赁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琯头分公司厂房及场地面积2776平方米。目前,该公司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已安装分拣设备一套,输送履带和压滤机等未安装,厂房内没有原材料和生产用电,处于建设期未投入生产。
1.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于8月6日下达《关于责令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停止建设的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建设。2.琯头镇政府加强巡查力度,强化闽江岸线管理。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连江路东二环泰禾附近酒吧(灵魂超市、二麻酒馆)晚上十二点左右驻唱音响声音很大,半夜还有垃圾车清运垃圾和水泥车来往,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经核查:1.8月9日夜间,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岳峰镇政府对2家酒吧进行现场调查。灵魂超市正在营业,位于一层场地中心设有约6平方米的舞台,现场正进行舞蹈表演,场内无驻唱,配套6台音响。公司在场区东侧紧邻东二环泰禾消防通道处设有2个安全门,现场检查时安全门处于开启状态。贰麻酒馆场区内设备及餐饮服务区均已拆除,现场未有近期经营痕迹。经询市场监管部门,该酒馆已于2022年6月停业。
2.8月9日,晋安区城管局、晋安交警大队和岳峰镇政府对晋安区连江路东二环泰禾附近进行现场调查,晋安区连江路上未发现有水泥车来往,岳峰镇垃圾收运企业未在晋安区连江路东二环泰禾附近酒吧设置垃圾收运点,但有垃圾车收运路线点。
1.晋安区政府督促灵魂超市加强管理,经营时及时关闭消防门,并安排专人值守,避免音响声外传。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会同岳峰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灵魂超市落实整改要求,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2.晋安区城管局已责令岳峰镇垃圾收运企业严格按照收运路线及时间进行垃圾收运,同时加强周边路段巡查,确保收运企业严格按照规范作业,减少车辆经过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晋安交警大队加强对东二环泰禾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管控,通过现场查处、监控抓拍等形式,加大对重中型货车闯禁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花蛤养殖场是由瑟江村村书记翁文光牵头建设,侵占排洪河道,侵占面积达到1200亩,该工程并未经过审批,从2021年11月23日动工,即将完工。举报人多次向镇、市、省多级政府投诉无果,相关工作人员互相推诿。举报人表示可以带路,手中有无人机拍摄资料。
1.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花蛤养殖场所在区域宗地性质为养殖坑塘及河流水面,原为零散坑塘及河道。承包方于2021年11月16日经公开招投标竞得该区域十年开发和使用权后,三山镇瑟江村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于2021年11月23日起,擅自整合养殖坑塘,改变瑟江港内排洪河河水流向,占用河流水面,目前已基本形成围垦滩涂,未投入生产使用。三山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对侵占河道面积进行测量。
2.自2021年11月起,福清市三山镇政府、福清市水利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多次到现场察看,并召开协调会,要求瑟江村委进行整改,恢复河道原状。三山镇政府于2022年1月5日向瑟江村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福清市水利局依法对接到的3宗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并持续与投访人保持沟通联系。
地址:1.鼓楼区国光路山野农产品交易市场.2.鼓楼区西洪路与湖滨路交叉天桥下
投诉人反映:1.鼓楼区国光路山野农产品交易市场楼上东向安装二十多台空调外机,空调外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噪声、热浪扰民,举报人多次投诉无果;
2.鼓楼区西洪路与湖滨路交叉天桥下跳了十几年的交谊舞,从早上6:30持续到晚上10:30,噪声严重扰民;地面打了滑石粉,影响附近老人出行;音乐声干扰汽车喇叭声,影响交通;附近有多所学校,跳交谊舞会影响路过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市容。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整改但扰民现象未能解决。
1.居民反映的市场楼上东向空调外机为市场东侧15家商户的制冷机外机,设备共54台。市场营业时间为早上5时至下午17时,因商户多为水产品销售,设备需24小时循环使用。该地区执行2类功能区昼间60dB、夜间50dB的噪声排放标准。8月9日下午,鼓楼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市场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北界处1米(靠21座)58dB,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昼间噪声排放标准60dB(2类功能区)。8月9日晚上,鼓楼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市场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北界外1米(靠21座)54dB、2#金帝江语城21座305室阳台窗外1米处55dB、3#北界外1米(靠20座)50dB、4#金帝江语城20座202室阳台窗外1米处51dB,超过国家规定的夜间噪声排放标准50dB(2类功能区)。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涉及该市场的投诉后,均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因市场部分商户的制冷机外机故障且未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导致噪声影响周边,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市场对设备进行更换及维护,该市场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2. 8月9日晚,鼓楼区公安分局鼓西派出所会同鼓西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跳舞点现场有一台音响外放音乐,存在音乐声过大,导致扰民情况。地面确有滑石粉,影响行人出行。由于市区汽车不得鸣喇叭,不存在音乐声干扰汽车喇叭声。目前暂未接到附近学校以及学生家长反映交谊舞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况。
1.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已现场下达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市场于8月24日前将市场东侧15家商户的制冷机外机从市场屋顶平台移到市场内部,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 2.鼓西派出所已告知跳舞点现场负责人注意控制音乐的音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因该处第一责任人为西湖公园管理处,已将群众举报情况向西湖公园管理处进行了通报,要求西湖公园管理处加强管理。鼓西派出所已要求西湖公园管理处对现场滑石粉进行处置,目前已清洗完毕。
投诉人反映:渡鸡口川菜馆、潮汕牛肉火锅店,原店面为商场,没有设置烟道,现借助后墙设置烟道至五楼排放,油烟影响楼上住户。举报人建议烟道延伸至楼顶排放或是拆除烟道。
经核查:8月9日,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鼓东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调查,具体如下:
1.关于借助后墙设置烟道至五楼排放问题。鼓楼区贤南商厦为商住楼共十五层,一至五层为商业店面,六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该处渡鸡口川菜馆、潮汕牛肉火锅店位于贤南商厦一层沿街店面,油烟均通过自行铺设的专用管道引至店外二层招牌处排放,未发现设置油烟管道至五楼。
2.关于油烟影响楼上住户问题。渡鸡口川菜馆经营面积约270平方米,厨房设置炒锅5口;潮汕牛肉火锅店经营面积约270平方米,厨房设置炒锅2口,汤锅2口。该处两家餐饮店均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净化器运行正常。
8月9日,鼓楼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处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渡鸡口川菜馆油烟排放浓度为0.4mg/m3,潮汕牛肉火锅店油烟排放浓度为0.9mg/m3,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浓度限值2.0 mg/m3。
3.关于建议烟道延伸至楼顶排放问题。经向社区及小区物业了解,贤南商厦楼上大部分居民不允许该处餐饮店设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投诉人反映:1.罗源宝钢南珊倒卖钢渣!几年来将钢渣随意卖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处置,有宁德也有本地的个人组织。大量有色重金属去向不明,可能造成大面积污染!
2.白塔乡的个别石材厂以生产砖为理由,几年都在生产钢粉和镍、铁粉,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省市检查就停产。当地政府监管不到位,百姓投诉强烈也没效果。
经核查:1.投诉人反映的“宝钢南珊”为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8月10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对南珊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喷淋、除尘等设施运行正常,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外排情况。但存在一次渣生产车间集尘、除尘设施不完善,厂内道路有少量积尘等问题。经查阅企业近2年台账记录,南珊公司有将钢渣尾渣外售至宁德市福冶材料有限公司、罗源县华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情况,未发现其将钢渣卖给无资质的个人处置的情况。上述购买钢渣尾渣的2家公司均有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2.白塔乡石材加工厂已于2017年全部退出,投诉人反映石材厂实为罗源县华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8月10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白塔乡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外购南珊公司的钢渣尾渣作为原料使用(尾渣购销合同一年一签),配套有布袋除尘、污水治理等设施,生产废水处理完回用于生产,厂区原材料堆场有扬尘布覆盖,配备2辆洒水车。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厂区内喷淋设施损坏,地面有积尘的现象。经核实,因市场行情等原因,该企业于7月下旬逐步停产,并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该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目前已完成审批。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进行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1.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南珊公司通过加大风机、除尘罩加盖封堵等设施,完善一次渣附属车间除尘效果,预计于2022年10月完成整改,督促企业加强道路冲洗,落实外运输车辆净车出场,加强对钢渣处置情况的监管,要求南珊公司做好钢渣处置全流程监管、台账记录工作。
2.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白塔乡政府已现场责令华耀公司做好厂区地面保洁,加大洒水车喷水次数,及时修复喷淋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同时结合技改项目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适时开展企业厂界粉尘无组织、企业废气排放口等监督监测工作,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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