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龙都市风流行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98,809,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785,730.88元,合计拟转增239,523,846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技术的研究及液压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件等液压产品。
液压属具是指与液压主机进行配套,增加主机功能的各种液压机具。液压破拆属具广泛应用于建筑、市政工程、矿山开采、冶金、公路、铁路等领域,对坚硬物进行破拆等作业,具体应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公司目前生产的液压破拆属具主要为液压破碎锤,它主要由前端缸体、缸体、后端缸体、活塞、控制阀、蓄能器、钎杆、外壳等部件构成,通过活塞的往复运动,将液压能转换成机械冲击能,实现对物体的破拆作业。
经过十余年的生产与技术积累,公司现已形成了轻型、中型和重型3个序列数十种系列的液压破碎锤产品。公司主要液压破碎锤产品如下图所示:
一个完整的液压系统由五个部分组成,即动力元件、控制元件、执行元件、辅助元件和工作介质,如下表所示:
液压件是动力元件、控制元件、执行元件、辅助元件等一切用于液压系统的元件。液压件种类众多,其中,液压泵、液压马达(行走马达、回转马达)和液压阀等是其重要部件。下图为上述部件在液压机械中的运用情况:
液压泵向整个液压系统提供动力;行走马达直接与液压机械的履带驱动轮或车轮相连接,驱动其直行或转向行走;回转马达一般位于液压机械的上下部件结合处,驱动上部部件旋转转向;液压阀则按操作者的指令将液压泵排出的压力油输送到各执行元件,使液压机械完成各种动作。
公司目前生产的液压泵、行走马达、回转马达和多路控制阀为高压、大流量液压件产品,其技术含量高、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要求严格,属于高端液压件。公司产品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钢材、钎杆、密封件、铜件等,由采购部或外协部负责采购。负责采购的部门对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首先选择若干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在综合考察供应商的信誉状况、供货速度、供货质量及信用周期等因素后,一般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合作。实际采购中,公司将根据原材料或零部件的特性及市场供需情况等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或批次合同按订单进行采购。负责采购的部门接到物料需求计划后,向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部分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根据销售预期、生产计划并考虑安全库存等做采购计划,但最终以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开发新供应商时,负责采购的部门需对其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技术支持、信用周期等进行评价,必要时质检、技术、生产等部门协助其进行联合考察。通过样品检验、小批量供货试验,产品质量稳定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负责采购的部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现有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速度、服务、信用等方面进行考评。
公司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结合上下游供需变动情况,对本年度市场状况做出预判,并在年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其后,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制定各月的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公司每周召开各部门协调会,协调采购、生产和销售的问题。
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复杂,涉及的零部件较多。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少部分零部件通过委托加工解决,即由公司提供原材料,由委托加工单位根据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再由公司质检部对其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公司销售业务由总经理直属管理,下设国内业务部及国际业务部。根据产品及客户特点,公司主要采取了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将公司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商模式销售有利于公司快速构建覆盖区域广泛的经销商销售网络,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降低公司的销售和售后维护的成本。公司对于经销商销售的产品采用买断方式,产品的售后服务也由经销商负责。
直销模式:公司直接面向客户销售,一是向主机生产企业销售,二是向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客户等销售。直销模式有利于通过销售及售后服务及时了解客户需求。
公司在选定目标市场后,对区域内的经销商通过考察、洽谈达成合作意向,并定期对经销商销售实力、销售情况、回款情况以及信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及时对经销商名单进行调整,严格控制和管理。公司重视对经销商的供货管理,保证供货及时;对经销商提供产品服务支持,免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增强经销商的服务能力。
公司一直从事液压技术的研究及液压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
液压破拆属具是指与液压主机进行配套,增加主机功能的各种液压机具,可以广泛应用于建筑、市政建设、矿山、冶金、公路、铁路等领域,对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岩石、路面、桥墩等坚硬物进行破拆作业。由于液压破拆属具可以高效的完成上述艰苦的工作,得到了广泛运用,也促使其快速发展。液压破拆属具包括液压破碎锤、液压破碎抓斗、液压粉碎斗、液压剪、液压钳等,其中,液压破碎锤运用广泛。
液压破拆属具包括液压破碎锤、液压破碎抓斗、液压粉碎斗、液压剪、液压钳等,下游行业主要为挖掘机、液压装载机、钢包拆包机、拆炉机等主机装备。其中,以液压破碎锤与挖掘机配套作业最为普遍,挖掘机保有量越高,液压破碎锤的行业需求越大。
疫情发生以后,国家在内循环的大政策下,为拉动经济增长,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环保排放升级的政策力度,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上升,设备更新换代需求强劲,行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机械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城市改造拓展迅猛,基础建设持续投入,带动了挖掘机的销售。2020年全年,挖掘机械产品共计销售327605台,比2019年增长39%。挖掘机销量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液压破碎锤等属具产品的市场销售。
全球液压破碎锤主要制造商约30余家,主要分为欧美系、日系、韩系等,产地集中在芬兰、瑞典、法国、德国、日本、韩国和中国等国家。
欧美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具有制造、品牌、服务三位一体的特点,具备较为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拥有自己的营销网络,注重自身品牌建设,行业集中度高。目前形成了锐猛(Rammer)、阿特拉斯·科普柯(AtlasCopco)和蒙特贝(Montabert)三大主要品牌。欧美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与挖掘机主机制造商的合作关系密切,向挖掘机主机制造商直接进行销售是其重要业务之一。欧美系液压破碎锤售价高,目前业务主要集中于欧美地区。
日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与欧美系制造商较为相似,行业集中度较高,目前形成了古河(Furukawa)、NPK等若干主要品牌。日系液压破碎锤主要以出口为主。
韩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具有制造、品牌、服务分离的特点,其整体产业分工比较细,小规模零部件生产制造厂众多,液压破碎锤经销商达到近百家,韩系液压破碎锤主要以出口为主,出口产品包括整锤和零部件,售后服务一般依赖于当地经销商。
2000年以来我国液压破碎锤的市场需求量迅速增加,但国产液压破碎锤起步晚、产量低、品种少,致使大量国外液压破碎锤进入中国市场。近几年,随着国产液压破碎锤的快速崛起,进口产品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同时由于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市场上有上百个破碎锤品牌,行业集中度较低,大部分厂家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较弱。我国液压破碎锤市场按照品牌销售构成,可以分为国外品牌(韩系、日系、欧美系)、国产品牌。
国外品牌中,韩系液压破碎锤由于较早进入国内市场,具有地域和价格优势,一度占据了国内液压破碎锤市场的较大份额,但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其占有率快速下降。进入中国市场的日系品牌以日本古河、东空、MKB为代表,产品质量稳定,但近几年由于性价比优势逐渐消失,市场占有率逐步下滑。欧美系品牌以高端为主,由于价格较高,其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量很低。
国产品牌早期以组装产品为主,主要采购进口或国产零部件组装生产液压破碎锤产品,通常性能不稳定、质量得不到保证。自2005年以来,部分国内企业掌握了核心生产技术和工艺,目前已完全实现了国产化,产品迅速崛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高,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占据了国内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国际经济要素流动的加速及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全球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趋势明显,给国内液压破拆属具带来产业升级和全面开拓国际市场的发展机遇。
我国液压破碎锤行业整体呈现持续发展的势头,其中,拥有核心技术的国内企业将以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为基础,通过高效的售后服务,不断扩大其国内的市场份额,并开始走进国际市场,其增长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随着挖掘机主机厂对液压属具的高度重视,未来液压破碎锤有可能会成为挖掘机出厂的标准配置。
我国液压件行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最初主要应用于磨床、拉床等机床行业,随后又逐渐推广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行走机械领域。随着国民经济以及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液压件行业已成为一个具有专业化生产体系、产品门类比较齐全、基本能满足下游行业配套需要的产业。
但从产品结构来看,我国液压件行业呈现出普通液压件结构性过剩与高端液压件结构性短缺共存的局面:一方面,国内企业普通液压件产品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另一方面,高端液压件产品研发生产水平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供给,导致高端产品大量依赖进口。当前,随着国内几家知名液压件工厂的崛起,形势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近几年高端液压件快速实现国产化,国产品牌液压件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靠着过硬的产品质量、高稳定性、高性价比,国产液压件市场份额将会逐年提高。
高端液压件广泛用于各行业的各类主机产品和技术装备,如航空航天、兵器装备、冶金矿山、石油化工、电力能源、信息电子、交通车辆等重大技术装备,以及各类主机如农业机械、工程建筑机械、塑料机械、机床、汽车、船舶、轻纺医药机械等进行配套。
由于我国液压行业发展时间短、产业集中度较低,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液压泵、液压马达和液压阀等高端液压件的发展严重滞后于下游装备制造业。长期以来,我国高端液压件大多依赖进口,成为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随着国内几家液压件公司的崛起,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有了彻底的改变,国产液压件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竞争力逐步在提高,瓶颈约束在减弱。
目前,全球的高端液压件几乎被博世力士乐、川崎重工等少数几家液压生产企业所垄断,其中博世力士乐、川崎重工占据了相当的国内市场份额。国内仅有极少数液压件生产企业取得了技术突破,实现了高端液压件的量产,打破了国外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的垄断格局。国产液压件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差距逐渐在缩小。
为支持液压行业特别是高端液压件产品的发展,我国近几年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及措施。借助于国家政策的扶持,未来,随着中国液压件企业的逐步崛起,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将会彻底改变。在此背景下,中国高端液压件产业正在迎来快速、健康发展的机会,充分利用各种行业资源,加快高端液压件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进程,解决产业安全问题。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562.45万元,同比增长56.38%,实现营业利润59,841.59万元,同比增长51.5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07.72万元,同比增长5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82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55%。
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 “41、重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液压产品、工业机器人、硬质合金刀具等的生产、开发和销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在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董事宋宇轩身在国外,董事张培栋、独立董事陈正利、吴任东个人工作原因,以上4位董事无法出席现场表决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16,077,211.55元。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总计1,107,254,307.82元。当期资本公积金为619,272,123.88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8,809,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785,730.88元,合计拟转增239,523,846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其原因主要为:
1、保障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最近连续几年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产品的市场空间广阔,市场份额提升空间非常大。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拓展产品生产线,加大研发投入以及实施公司既定的项目,市场渠道拓展、品牌全球化推广、数字化建设等项目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若公司不能进一步解决因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利于公司维持并增强市场竞争地位。
2、为了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目前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分析各因素后,决定采取较低比例的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保障公司股东现金分红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已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现金管理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5号)核准,公司2019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461,749股,发行价为2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5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689,50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10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9]3850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2,351,431.8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312,351,431.8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12,351,431.8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5,881,441.5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8,10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132,873.3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艾迪精密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艾迪精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16,077,211.55元。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总计1,107,254,307.82元。当期资本公积金为619,272,123.8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8,809,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785,730.88元,合计拟转增239,523,846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保障公司股东现金分红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8,809,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785,730.88元,合计拟转增239,523,846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已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现金管理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1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同时需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七条 作以下修订:
上述注册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居忠,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广超,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陈保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和文件按照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23:59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98,809,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785,730.88元,合计拟转增239,523,846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投资者可在 2021年4月29日15:30-16: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23:59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本次董事会决议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