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为我嫁片尾曲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22,124,980.26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以及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项新兴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地下空间开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按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由于产品的服务领域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公司同时与建筑业具有密切联系。
2021年4月26日,习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调研时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是重中之重。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方面的要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并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从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优化制造业供给质量、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增强制造业发展活力、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应用等方面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品质提升,并明确提出要开展制造服务业9大专项行动,包括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中国制造品牌培育行动、制造业智能转型行动、制造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行动、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行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发展行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行动等,以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为抓手,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2021年7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提出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提高优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引导优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促进优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文化建设、提升优质企业开放合作水平、完善金融财政和人才政策措施、加强对优质企业的精准服务等十条意见。
2021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推进智能制造,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等载体,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变革。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提高外资利用水平、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完善重点行业发展政策、优化重点区域政策体系、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等十六项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要按照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布局,构建完善以“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为骨干,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支点,以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多层次网络为依托的综合交通网络,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提出技术装备更加先进,自主化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广应用,运输装备标准化率大幅提升的发展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预期增加铁路营业里程1.9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增加1.2万公里,增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400公里。
2022年1月,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开局起步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期,也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提出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机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2月,国家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8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600亿元。
2022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工业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着骨干支撑作用;会议要求,要出台相应措施,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和产业基础再造,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扩大有效投资。
受益于上述国家和制造业、建筑业的诸多行业利好政策,预计2022年,铁路、公路、城轨、市政、水利水电、地下空间等行业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公司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研发制造的隧道掘进机、隧道机械化专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桥梁等产品将会得到更多应用。
中铁工业目前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四项主营产品——“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均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作为世界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近年来,盾构机/TBM等隧道掘进机的市场格局正在逐步改变,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前期地铁建设领域“一枝独秀”,到当前地铁、市政、调水、抽水蓄能、铁路、矿山等领域“百花齐放”。在地铁建设领域,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年共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公里,新增洛阳、绍兴两个地铁运营城市;2021年,国家发改委共批复佛山、青岛、无锡3市的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新获批线路制式均为地铁,线公里。“北上广深”等超一线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节奏有所减缓,但重庆、成都、青岛、南昌及苏州等新一线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仍在蓬勃发展,广阔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为盾构机/TBM的销售和经营性租赁、工程服务、再制造等业务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水利水电领域,根据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是2022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随着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隧道掘进机逐渐更多地应用到暗河的开挖工程中。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期间开工1.8亿千瓦,2025年投产总规模6200万千瓦;“十五五”期间开工8000万千瓦,2030年投产总规模2亿千瓦;“十六五”期间开工4000万千瓦,2035年投产总规模3亿千瓦;“十四五”期间拟建抽蓄电站177座,“十五五”至“十六五”期间规划了近100座抽水蓄能电站。近年来公司深耕抽水蓄能TBM的研发和应用,先后研制出一系列应用于该领域的TBM产品,填补了国产TBM在抽水蓄能行业应用的空白,成功开发了抽水蓄能电站市场,TBM机械法施工得到了业内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铁路建设领域,依托盾构机/TBM以及以三臂凿岩台车、重型悬臂掘进机、湿喷台车、拱架安装机、门架式支护台车为代表的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在铁路建设领域的良好应用,高原铁路、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铁路等重点铁路建设项目的启动,多模式盾构、大直径盾构及TBM等高端设备迎来良好发展机遇,预计未来一个时期,铁路市场将成为隧道掘进机和专用设备的重点应用领域。
2021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要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根据国铁集团发布的《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到2035年,我国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20万公里,其中高铁7万公里,20万人口以上城市将实现铁路全覆盖,50万人口以上城市全部实现高铁通达。此外,国内老旧铁路升级改造需求持续扩大。预计未来我国铁路建设仍有较大空间,铁路施工设备仍将保持稳定的市场需求。建筑机械化、工业化、绿色化趋势将有助于市场规模升级扩容,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及海外市场将成为重要拓展市场;此外,海工、港口领域成为工程施工机械发展的新方向;国家对高质量环保产品、服务要求的不断加大,以双轮铣为代表的地下连续墙工程设备销售及租赁市场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国铁集团发布的《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从构建现代高效的高速铁路网、形成覆盖广泛的普速铁路网、发展快捷融合的城际和市域铁路网以及构筑一体衔接顺畅的现代综合枢纽等4个方面规划了建设发达完善的现代化铁路网的主要任务;2022年1月,国铁集团召开的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为全面完成国家铁路投资任务,高质量推进国家重点工程,投产新线公里以上(其中普速铁路1900公里左右),国内铁路道岔市场将保持平稳发展。随着国家物流运输“公转铁”政策的逐步推进,地方港口、钢厂、煤矿、企业专用线市场将显著增加,地方城际铁路和专用线道岔市场将迎来更好发展机遇;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和地方资本城际铁路的建设,高速铁路正由设计建造阶段逐渐转入设计建造与运营维护并重的阶段,“后轨道交通市场”有望获得快速发展,为道岔市场带来增量需求。海外道岔市场方面,依托“一带一路”沿线高铁项目建设推进、全球铁路维保升级等,预计未来海外道岔市场发展态势将持续向好。
2021年10月,中国钢结构协会发布了《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钢结构行业“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钢结构用量达到1.4亿吨左右。受益于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加快推进和钢结构桥梁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广,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西部振兴等战略的稳步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近年来桥梁钢结构行业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大力推进钢结构及组合结构桥梁建设,新建大跨、特大跨径桥梁以钢结构为主,新改建其他桥梁钢结构比例明显提高,国内钢梁钢结构市场需求总量较大且呈上升趋势,预计未来钢结构制造与安装市场潜力较大。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快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建设步伐。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形成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优衔接、高品质的轨道交通系统,长三角地区成为多层次轨道交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引领区,有效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具备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特点的新型轨道交通产业,契合当前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指导理念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各城市(特别是未建轨道交通的城市)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需求上升,追求便捷出行、绿色出行的呼声和市场需求逐步扩大,预计未来新型轨道交通市场有望实现突破性进展。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指出,要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在土壤污染面积较大的100个县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实行100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以尾矿和共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开展10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展60个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环保产业作为兼具带动经济增长和应对环境问题双重属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撑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动能,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的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新型环保产业将加速驶入高质量发展车道。
公司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别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四个业务板块;另有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个新兴产业。
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和综合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国隧道掘进机产品的自主化和智能化步伐,横向形成了“大”“小”“异”不同断面、“横向掘进”“竖井、斜井掘进”不同方向以及土压、泥水、硬岩、多模式等不同适应性的全系列盾构机/TBM产品,纵向拓展了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再制造、技术服务、机况评估检测、操作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产业链条。隧道掘进机产销量已连续十年保持国内第一、连续五年保持世界第一。在隧道施工装备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走“盾构产业化,一主多元化”的发展道路,以隧道及地下工程装备产业一体化、服务成套化为核心优势,构建了隧道掘进机、隧道机械化施工专用设备、地下空间开发三大产品(服务)系列,并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为全国乃至世界提供地下空间开发综合解决方案。在隧道工程服务领域,公司主要从事装备管理及研发服务、施工技术服务、信息化技术服务,建立了全行业最大的掘进机租赁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智能收集分析掘进数据,已完成占国内市场保有量近1/4的隧道掘进机入库,极大地提升了隧道掘进机的合理调配和租赁效率。
公司始终保持着在铁路施工搬提运架铺设备研制方面的龙头地位,代表着国内高速铁路施工装备研制技术的最高水平,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设计研发制造的产品涵盖架桥机、运梁车、搬运机、提梁机、铺轨机等铁路及公路施工装备,双轮铣等地下连续墙施工装备,电铲、胎带机等资源开采装备,全回转船用起重机、海工吊机、桥面吊机等海工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等港口物流装备,以及建筑构件装配机器人等其他装备。近年来,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业新商业模式,开展了架桥机、双轮铣、共振破碎机等工程服务业务。
公司是我国最早、全球最大的道岔制造企业,业务范围包括道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售后服务,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线路轨道系统和工务器材供应商。在道岔业务领域涵盖了高中低速、各种轨型和类型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道岔产品。公司在高速道岔(250公里/小时以上)、重载道岔市场占有率均超过50%,在普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过45%,在城轨交通道岔市场占有率超过70%。报告期内,公司攻克了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道岔整套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并取得成功应用,推动了我国乃至世界高速磁浮技术的发展。
公司是我国钢桥梁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大型钢结构桥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并涵盖部分工业厂房、车站、展馆等建筑钢结构业务。
公司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保持紧密合作,不断完善技术和工艺,具备了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及钢结构轨道梁和道岔的自主设计、生产制造和安装服务能力,先后研制出悬挂式单轨、跨座式单轨、中低速磁悬浮和新型低地板有轨电车四种“新时代号”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在武汉、合肥建成了两条车辆试验线,努力以高品质、多元化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坚持以环保装备制造和技术咨询业务为主,重点发展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土壤修复等领域,业务范围涉及水处理综合环境服务、土壤修复、固废处置、工业烟气治理、环境咨询、设备制造、环境检测等环保全领域,覆盖集“咨询、设计、装备制造、运营、投融资”于一体的完整环保产业链。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授权专利80余项,登记软件著作权3项,形成了9项核心技术及工艺包、3项科技成果,工程渣土处理技术及装备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首批先进适用技术;“多介质絮核加载高密度澄清过滤快速处理隧道施工污水成套技术装备”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中铁工业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四项费用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明显好转;综合毛利率、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毛利率、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毛利率均有所提升,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振国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受疫情影响,部分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2年度责任保险,保险费不超过150,000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事宜。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1.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22,124,980.26元,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以现金进行分红,并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A股分红事宜;3.按照财税[2018]85号文、财税[2015]101号文、国税函[2009]47号文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4.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决定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5.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2-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2-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2-00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及总额189,000万元,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2-008)。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在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各类信贷业务的议案》。同意:1.公司在农业银行等五家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项下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信贷证明、资产证券化等银行授信范围内允许办理的各类信贷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品种及期限以各银行实际审定结果为准,具体信贷业务及金额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求来确定。2.同意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使用公司在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办理的授信额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中铁装备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及2021-2023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35%,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受所属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趋势的影响,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新产品研发、钢结构业务、环保业务等领域资金需求较大。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61,232,017.06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313,238,773.91元,加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40,009,046.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000,904.61元,计提可续期公司债券2021年利息121,675,000.00元后,母公司2021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42,326,384.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22,124,980.26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56,323,431.4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342,326,384.68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322,124,980.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的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授予客户一定商业信用维持竞争优势,加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较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新产品研发、钢结构业务、环保业务等领域资金需求较大。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57,168,727.5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6,323,431.46元。公司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新产品研发、钢结构业务、环保业务等领域资金需求较大。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综合考虑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兼顾投资者长短期利益,公司提出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营运资金需求增大。近五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5%,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快速增大。
2.受主项产品商业模式转变的影响,租赁资产投资资金需求加大。受国内盾构机保有量增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影响,盾构机市场销售模式由销售向租售结合转化,为顺应市场变化,巩固公司既有产业竞争力,公司须加大资本性投入。
3.推动新兴产业板块项目落地资金需求增大。为打造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公司正稳妥推进已经决策的相关战略投资,推动环保、服务等新兴业务加快发展,相关业务后续需要投入资金。
4.研发费用投入资金需求增大。为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升级,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盾构机、隧道专用工程装备等产品关键技术攻关,2022年预计研发投入资金需求12.3亿元。
5.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作用,强化对产业上下游整合,增强企业长期发展能力,公司正积极开展并购重组等业务的探索,并购项目资金准备需求增大。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授予客户一定商业信用维持竞争优势,加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较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以及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新产品研发、钢结构业务、环保业务等领域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22,124,980.26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5%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亦符合公司制定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承租及其他服务,金融服务等,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其中关联委员邓元发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元发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进行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车辆和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维修、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汽车(含小轿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工为中国中铁的控股股东,中国中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为中铁工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铁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铁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中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中国中铁《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0,012,210.8万元、净资产为31,319,425.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140,488.9万元、净利润2,724,942.9万元;根据中国中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中铁总资产为135,099,199.3万元、净资产为34,624,679.2万元,2021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76,792,591.8万元、净利润2,228,109万元(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9.1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中铁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国中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497,956.4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0,218.4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5,630.7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7,779.6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工和中国中铁合计持有中铁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铁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铁财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根据国家定额单价执行,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产品和服务销售,主要是因为公司钢结构、道岔、盾构机等产品和服务,客户群主要为基建类建筑企业,而公司关联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利用自身产品优势积极与关联方开展业务,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均为市场行为,价格公允,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均为市场行为,价格公允,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实际已经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548,89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8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999,985.75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资金已到账;其中,计入股本378,548,895元,剩余资金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171号验资报告。
2017年7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4.51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7月8日公告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3,823.25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405,368.2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8,455.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1,743.83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4,567.08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于2017年1月修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7年4月1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7年4月27日分别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东四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先后于2018年6月25日及2019年4月29日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再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已更名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8年7月24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9年4月29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盾构/TBM刀具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隧道专用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出具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铁工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3: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致力于开展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整机设计、刀盘刀具、动力驱动与推进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主要致力于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再制造主要工艺特点及关键技术研发、再制造技术平台建设、再制造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及销售网络构建等。盾构TBM刀具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主要致力于盾构/TBM刀具关键部件、系统、整机的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克。隧道专用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主要开展针对隧道专用设备关键部件、系统、整机及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克。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在生产基地基础上配合新型重载高锰钢辙叉的研发,致力于提高重载道岔关键零部件使用寿命的生产技术方法和相关技术改进。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在工程建设施工装备研发领域的综合研发实力。新型轨道交通成套技术研究及试验线建设项目主要是进行悬挂式轨道交通成套技术开发、试验线建设及气动列车成套技术开发。上述项目并不直接对公司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公司未承诺上述项目的预计效益。上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以及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不适用。
注ii):“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iii):“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严格、有效管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统计并审核了公司各级单位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需求。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189,000万元,其中18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票据、保函、授信等非融资性业务担保,9,000万元担保额度为贷款业务等融资性业务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其需求担保额度为3亿元,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股比提供2.1亿元担保,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比提供9000万元担保。
1.上述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变化,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同类别(按资产负债率是否高于70%分类)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3.由于上述担保计划中指定的部分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将上述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和建筑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铁路道岔及配件、钢轨伸缩调节器、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铺设;铁路器材及线路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桥式起重机制造;门式起重机制造;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的安装、维修;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架桥机、造船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改造;工程机械、港口机械、铺架机械、高强度螺栓、紧固件的设计、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建材的销售;机械设备、房屋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普通货运;水电费收缴;(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的服务;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02,567.74万元、负债总额641,215.2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887.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26,581.73万元、净资产为461,352.49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50,066.81万元、净利润为34,032.6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紧固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船舶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钢压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紧固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制造;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大型游乐设施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2,873.29万元、负债总额530,337.4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0,317.62万元、净资产为492,535.81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19,138.45万元、净利润为63,912.27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隧道、建筑、港口、站场、市政工程的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研究与设计、制造、安装、检测;起重及运输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工业自动化、预应力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检测及信息服务;铁路、公路、隧道、建筑、港口、站场、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特种工程施工;船舶、集装箱及机电产品制造、修理;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保、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道岔、轨道梁及立柱的设计、制造、安装;轨道交通项目的总承包、建设、运营、维护及相关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停车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运输、住宿、餐饮、会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9,934.92万元、负债总额299,241.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7,348.51万元、净资产为70,693.70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2,097.21万元、净利润为622.4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97,839.35万元、负债总额1,005,947.1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83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3,110.15万元、净资产为391,892.21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75,670.15万元、净利润为73,259.78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港口工程、市政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钢梁、钢结构、专用起重设备、工程机械、预应力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船舶修造、运输、施工(以上按资质证规定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建筑材料、钢结构产品检测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9,137.40万元、负债总额277,831.0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6,171.51万元、净资产为71,306.39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19,571.75万元、净利润为10,017.58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监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及租赁;增值电信业务;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调试、维修、再制造、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照明工程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服务;隧道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信息技术培训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网上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9,664.10万元、负债总额165,843.5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5,167.16万元、净资产为63,820.51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6,492.83万元、净利润为10,284.3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的施工;膜材料、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的生产;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环保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生物生态水土环境研发与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农田修复;餐厨垃圾的运输及处理(限分支机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限分支机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限分支机构);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062.23万元、负债总额22,057.4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914.44万元、净资产为13,004.80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5,935.26万元、净利润为1,034.72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隧道、建筑、港口、站场、市政工程施工装备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各类起重、运输及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桥梁、钢结构、轨道交通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服务;桥梁、钢结构、轨道、城市地下管廊、机电设备安装、房屋建筑工程、供水及污水处理工程、管道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材料及配件、机电设备配件及器材的制造和销售;厂房、产品、仓储租赁;产品技术服务及转让;劳务分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重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重工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重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2,310.64万元、负债总额169,750.5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8,943.58万元、净资产为52,560.06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80,025.25万元、净利润为8,131.95万元。
经营范围:各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房屋、轻钢房屋、集成房屋租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4,398.82万元、负债总额70,001.6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001.69万元、净资产为14,397.13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7,148.29万元、净利润为3,075.31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新材料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租赁;环境影响评估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治理服务;环保产业园区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垃圾处理工艺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监测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监测运营服务;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环境政策信息咨询;节能减排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有中铁环境研究院(西安)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环境研究院(西安)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环境研究院(西安)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铁环境研究院(西安)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92.62万元、负债总额3,168.8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68.87万元、净资产为1,023.76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122.93万元、净利润为59.8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参股子公司。
根据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7,549.47万元、负债总额54,384.3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1,0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616.84万元、净资产为23,165.15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933.20万元、净利润为3,156.86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189,000万元,其中18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票据、保函、授信等非融资性业务担保,9,000万元担保额度为贷款业务等融资性业务担保。
1、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上述期间正常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同意确认公司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8644.82万元、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7%,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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