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汉朝做公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邮编:323700,电话)。
2021年以来,龙泉市政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结合龙泉市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全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7条,指导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54件,指导按时发布2021年财政预算、2020年财政决算信息及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完成32份规范性文件的文字和图片解读工作。同时,按要求集中展示各乡镇(街道)、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积极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集中公开,推动规划更好落实;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公开涉疫信息;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抓手,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
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单和流程以文件形式重新下发,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全面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全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规划、房屋征收、政策文件等领域。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和信息公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定期开展部门网站平台运行情况检查,确保网站正常访问。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确保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建立政务公开浙政钉群,加强内部交流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打造锻炼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队伍。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适老化阅读模式和老年专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简洁的页面、更大的字体、更便捷的操作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摸清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目前全市共有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32个。
制定《龙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业务指导,以绩效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组织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第一时间要求各部门,街道,乡镇整改;开展社会评议,对于群众不满意的栏目进行调整和整改。2021年,龙泉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2022年,我市将持续改进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动,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与热点回应;深化与大数据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协作,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三是加强对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做到月月有通报,每季有巡查,以通报整改为抓手,结合第三方评估,抓好主动公开工作;计划将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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