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妻王者归来(1)1月承接B地的工程项目,2月取得建筑服务含税价款545万元,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含税分包款109万元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1月承接C地的一项甲供工程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2月取得建筑服务含税价款206万元,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丙公司含税分包款51.5万元并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3)2月为B地的工程项目接受咨询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咨询费50万元。
(4)2月为C地的工程项目接受咨询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咨询费20万元。
(5)2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吊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该吊车兼用于B、C两地工程项目。
(6)2月购入一批钢材用于B、C两地工程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
(7)2月因自然灾害损失一批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0万元。
(8)转让10年前自建的仓库,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该仓库账面净值为40万元。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1)B地工程项目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并计算预缴税款。应向B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545-109)÷(1+9%)×2%=8(万元)。
(2)C地工程项目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并计算预缴税款。应向C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206-51.5)÷(1+3%)×3%=4.5(万元)。
(3)预缴增值税时应出示哪些资料?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5)判断业务(7)的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并说明理由。不需要。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属于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计算该公司2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9÷(1+9%)×9%+50×6%+200×13%+20=58(万元)。
(7)计算业务(8)的应纳税额。业务(8)的应纳税额=100÷(1+5%)×5%=4.76(万元)。
(8)计算该公司2月在A地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款=545÷(1+9%)×9%-58=-13(万元)
(9)业务(5)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并说明理由。不需要。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排气量一百五十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不征车辆购置税。
在机构所在地实际缴纳的税款=应纳税额合计数-预缴税款。因为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为负数,无需缴纳税款,应纳税额为0,所以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合计数在数值上就等于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合计数=0+9.26=9.26。预缴的税款是从应纳税额合计数中扣减,不是一般计税的在一般计税中扣减,简易计税的在简易计税中扣减。所以,该公司2月在A地应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合计数-预缴税款=9.26-8-4.5=-3.24(万元),该公司2月在A地应缴纳的增值税为0。
B地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13万元,就代表产生13万的留抵税额,该留抵税额会在下期一般计税方法下继续抵扣(即下期计算时: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也就是说,预缴税额既可以抵减一般计税办法下的应纳税额,也可以抵减简易计税办法下的应纳税额。您不要和进项留抵税额混淆了,如果是可抵扣进项大于销项形成了留抵税额,如本题的13万进项留抵,其是不能抵减简易计税办法的应纳税额的,不然就相当于简易计税办法也可以抵扣进项了。
为什么要加计扣减100%呢?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属于研发费吗?研发费的扣除比例不是75%吗?
业务(3)购进的计算机兼用于计提福利和应税项目的,为什么不能进项税额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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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地区适应能力和组织学习能力”为什么对应跨国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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