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通报乘客裙子现不明液体 44岁男子猥亵女子被行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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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7 17:04:44 | 【字体:小 大】 |
截教清玄真是世风日下,广州警方通报乘客裙子现不明液体的消息上了热搜,女子裙子现不明液体乃一男子行猥亵所留,发现后抓住猥亵男大喊报警,经警方查明,44岁男子詹某猥亵行为属实,已依法对詹某行政拘留。
10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发布通报称:10月9日上午9时许,一女子乘坐广州地铁五号线途中,怀疑被身边男子猥亵。经查,该男子詹某(44岁)猥亵行为属实,已依法对詹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10月9日上午9时许,一女子乘坐广州地铁五号线途中,怀疑被身边男子猥亵。我分局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男子詹某(44岁)猥亵行为属实,已依法对詹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广州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公共场所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1、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为目的,用性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如强制猥亵、辱妇女罪。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杭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性行为的道德标准与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乱搞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色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以勋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的,处五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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