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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丰钜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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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7 4:47:04 | 【字体:小 大】 |
生死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丰钜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占地面积21480平方米,建筑面积44443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固态有机肥生产线(配套原料破碎机、轮盘发酵机等设备),以中药渣、蘑菇渣、豆粕、自来水污泥等为原料,通过混合、发酵、烘干造粒等工序,年产生物有机肥料2万吨,精制有机肥料8万吨;二期建设液态有机肥生产线(配套搅拌罐、配液罐等设备),以氨基酸液、糖蜜液、啤酒泥等为原料,通过搅拌、配料、罐装等工序,年产液体有机肥料2万吨。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措施:施工区四周边界设置围栏、围墙等,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蓬布等。施工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围蔽施工,对设备定期保养、设置防震降噪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分类妥善处理。加强绿化工程,做好裸露地面的绿化工作。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①清洗废水回用于固态生物有机肥料的发酵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发酵槽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体化生物除臭设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原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逸散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限值要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定期对原辅材料仓库喷淋除臭剂,缩短储存周期,加强管理。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用合理布置、设备防震装置、基础固定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处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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