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学院qvod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8,678,476股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授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炊具研发制造商,中国厨房小家电的领先品牌,是中国炊具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创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中国杭州,共拥有6大研发制造基地,分布在浙江玉环、杭州、绍兴(越城区和柯桥区)、湖北武汉和越南胡志明市,总共11,840名员工。
法国SEB集团与苏泊尔公司战略合作关系始于2006年,现SEB集团是苏泊尔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SEB集团持有苏泊尔82.44%的股份。SEB集团拥有超过160年的历史,是世界知名的炊具研发制造商和小家电制造商,每年约有3.5亿件产品行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苏泊尔的主要业务包括明火炊具及厨房用具、厨房小家电、厨卫电器、生活家居电器四大领域:
(1) 明火炊具及厨房用具品类主要产品:炒锅、压力锅、煎锅、汤奶锅、蒸锅、陶瓷煲、水壶、刀具、铲勺、保温提锅、水杯、厨房工具、保鲜盒等;
(2) 厨房小家电品类主要产品: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豆浆机、电水壶、榨汁机、电炖锅、电蒸锅、电火锅、料理机、煎烤机、空气炸锅等;
(3) 厨卫电器品类主要产品: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净水机、嵌入式蒸烤箱、热水器、集成灶等;
(4) 生活家居电器类主要产品:空气净化器、挂烫机、吸尘器、洗地机、电熨斗等。
公司生产的炊具及电器产品,主要通过法国SEB集团销往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说明: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符合销售抵减性质的应付客户费用抵减“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而“2019年”则是原准则下的营业收入,故近三年营业收入存在准则口径差异。如果将“2019年”的营业收入按“2020年、2021年”的口径进行重算,则营业收入为18,805,552,126.33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苏泊尔持续推进“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创新战略和新品发展战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深度挖掘细分人群和不同场景下的用户需求,持续为用户提供智巧的产品解决方案,满足多元的消费者需求,提供贴心、全方位的消费者体验。
在明火炊具业务上,苏泊尔不断深入消费者在使用烹饪用具的需求,持续加快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产品的拓展;2021年在炒锅品类推出有钛真不锈炒锅,采用专利的钛铁合金熔覆技术,大幅提升了现有铁锅抗腐蚀和防穿孔的能力,同时含钛抗菌无涂层基材给予了消费者更健康的烹饪体验。在煎锅品类推出聚油系列,专利的聚油防凸技术防止锅底向上凸起,下锅不跑油,煎炒不易糊,少量油即可煎出好看的太阳蛋。根据GFK监控的中国30个重点城市数据显示,2021年苏泊尔明火炊具八大品类(炒锅、高压锅、煎锅、汤锅、奶锅、蒸锅、套装锅、陶瓷煲)线%,持续保持行业第一的领先优势。根据奥维云网监测的全网市场份额数据显示,2021年苏泊尔明火炊具十大品类(炒锅、高压锅、煎锅、奶锅、汤锅、水壶、砂锅、火锅、蒸锅、套装锅)线倍多。
同时,苏泊尔持续积极拓展水杯和厨房用具品类,在水杯品类开展年轻化营销,聘请水杯代言人范丞丞和利用顶级艺术IP大英博物馆资源,推出联名产品系列,深受年轻消费者喜爱。厨房用具品类通过持续挖掘消费痛点及场景来打造产品,创新的套刀设计结合中国消费者习惯,将通风、沥水作为重点打造,保持厨房台面不积水不易滋生细菌;砧板品类推出抗菌系列砧板,采用银离子全渗透技术,刀痕缝隙内依旧抗菌,坚持将消费者健康放在第一位。
在厨房小家电业务上,苏泊尔始终坚持差异化的产品创新战略,不断推出创新智巧、健康营养烹饪功能的创意产品。2021年苏泊尔联合中国水稻研究所共同推出行业首款采用远红外加热技术的远红外电饭煲,采用差异化的远红外穿透加热技术提升加热效率,有效激发米饭香气,搭配苏泊尔第十代广口球底本釜内胆为消费者提供更香甜、更饱满、更透芯的好米饭体验,产品上市后迅速成为线+高端价格段领先单品;推出全新概念产品小C主厨多功能料理机,采用引导式菜谱犹如主厨手把手教做菜,专利的行业领先手机碰一碰秒速配网技术,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做硬菜体验。迎合品类发展趋势推出全新一代可拆洗空气炸锅,上盖可拆洗玻璃盖设计,可拆好洗透明可视,采用的侧置热风机技术,侧面烘炸不滴热油。根据奥维云网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苏泊尔小家电十三大品类(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电水壶、豆浆机、电炖锅、破壁机、搅拌机、榨汁机、电饼铛、电蒸锅、电烤箱、养生壶)线上合计市场份额累计达到21.1%,非常接近行业第一;2021年苏泊尔小家电十一大品类(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电水壶、豆浆机、电炖锅、破壁机、搅拌机、榨汁机、电饼铛、养生壶)线下合计市场份额累计达到30.1%,稳居行业第二。
同时,苏泊尔坚持不懈推动生活家居电器品类发展,2021年推出了行业首款吸拖一体免手洗吸尘器,前吸后拖,一机搞定,轻量小巧的机身方便平躺进入家具底部深度清洁,智能自清洁结构,一键自动清洗拖布。在挂烫机品类,苏泊尔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奥维云网监测数据显示,苏泊尔挂烫机品类线%,位居行业第二;挂烫机品类线%,稳居行业第一。
在厨卫电器业务上,苏泊尔持续加大厨卫电器品牌力建设,推出的双翼瞬吸油烟机,采用垂直吸油烟方式,更短距离吸收油烟,专利的流量分配技术实现左右流量可调节,哪边有油烟吸哪里;推出的极限火燃气灶,0.18~5.2KW宽域火力,大火爆炒小火慢炖免看管。根据奥维云网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苏泊尔灶具品类线%,保持行业第一。
随着线上线下市场的加速融合,苏泊尔持续围绕“以消费者为中心”,根据消费者购买路径的衍变牵引渠道布局的持续优化,以多渠道多模式布局矩阵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始终坚持以卓越的产品品质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以优秀的服务获得经销商与零售商的支持。
2021年苏泊尔加速推动渠道变革,营销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线上渠道建设,电商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在苏泊尔整体国内销售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为了更好推进线上渠道销售,苏泊尔持续并加大电商“一盘货”模式建设,实现自营和经销商货品统仓分配,提升渠道资金周转效率,有效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
在传统电商天猫、京东平台,苏泊尔逐步完成店铺矩阵建设,并大力推进DTC官方旗舰店直营,通过品牌直面消费者的模式,更精准的触达消费者并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新兴社交电商抖音、快手等平台,苏泊尔加速变革并积极开拓新的渠道增长点,积极拥抱平台流量分发规则变化,与平台和头部主播建立良好战略合作关系。2021年苏泊尔在抖音、快手等主要社交平台已经占据先发优势,各主要品类市场份额占据第一。
2021年苏泊尔持续推行电商推新卖贵战略,以创新差异化产品和创新营销方式提升高附加值、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提升产品客单价,成功的提升了线电商“双十一”大促活动中,苏泊尔品牌实现总销售额16.8亿,多个品类单品获得所属类目销售排名第一,各品类盈利大幅提升。
线下渠道一二级市场传统现代渠道由于受到疫情的持续影响,经营环境面临极大挑战。苏泊尔和线下经销商伙伴共同积极主动应对,做强终端精细化运营,推动门店坪效提升,整体市场地位依然稳固。同时,苏泊尔持续推动三四级市场发展战略,加快与京东、天猫、苏宁等电商平台在下沉市场O2O渠道的全面合作,发挥公司中高端产品差异化与代理商稳定优势,发展三四级市场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品牌力建设和数字化营销转型,加大对数字化媒体的投入,探索以内容营销为主的新品推广模式,实现消费者精准触达和提升消费者体验。同时基于精准数据洞察发挥多品类优势,提升品类交叉复购;以明星合作和平台营销IP模式,携手范丞丞、苏炳添、刘宇宁等文体明星,参与天猫欢聚日、京东超品日、抖音超品日等活动,持续破圈提升年轻消费者认知。
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会员中心建设,促进用户品牌好感度及忠诚度,以消费者精细运营为手段,建立品牌全链路极致用户体验;上线全新会员小程序,作为品牌和消费者互动的活动阵地,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品牌体验、购买和售后服务,通过和消费者共建内容,建立更具有品牌温度的内容社区。
在外贸业务上,2021年由于铝、不锈钢、铜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快速上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国际物流不畅、周期更长、物流费用不断攀升,国际买家成本压力进一步加大。
公司在2021年得益于SEB集团在全球市场的销售增长及全球供应链受到疫情的影响尚未全面恢复,SEB集团的订单持续转移至苏泊尔,公司外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实现同比增长27.28%。但是原材料成本的大幅上升短期内也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在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承做苏泊尔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锋,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锋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靳阳,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靳阳女士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靳阳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敏,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敏先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敏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2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尚在商定之中,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毕马威华振在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我们认为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SEB S.A.(以下简称“SEB集团”)及其关联方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最大的海外OEM采购客户。2022年,公司将继续依托SEB集团在全球的营销网络进行产品销售,促进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因此,公司与SEB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7,654,288,862.22元,2021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953,887,926.51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SEB S.A.签署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五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 (以下简称“SEB国际”)。
截止2021年12月31日,SEB集团全资子公司SEB国际持有本公司82.44%的股份,基于以上原因,SEB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82.4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SEB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SEB集团已在泛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其在小型家用设备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并通过其出众的品牌组合在近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旗下品牌包括AIRBAKE、ALL-CLAD、ARNO、ASIAFAN、CALOR、CLOCK、EMSA、IMUSA、KRUPS、LAGOSTINA、MAHARAJA WHITELINE、MIRRO、MOULINEX、PANEX、ROCHEDO、ROWENTA、SAMURAI、SEB、TEFAL、T-FAL、UMCO、WEAREVER、WMF和苏泊尔等。作为多面专家和全线供应商,SEB集团在炊具和小型家用电器领域从事业务,具体涉及厨房电器(用于烹调和制作加工)及个人和家庭护理电器(个人护理、衣物护理和家庭护理)等。SEB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实施采购并销售其各类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80.59亿欧元,归属于母公司利润4.54亿欧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SEB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与SEB的OEM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从SEB 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应相当于公司及其关联方制造的产品的FOB转让价格的18% (如果一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为人民币82元,则其FOB转让价格应为人民币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上述交易将根据SEB集团向公司采购OEM产品的定价机制的对等原则,按SEB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为18%的基础确定,特殊情况除外。
1、合同标的物:炊具、电器、其他、原材料及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
3、交易条款与条件: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交货期限、数量、运输、付款条件、装运通知、包装资料等条款,以双方具体协议为准。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且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该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其交易,对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2、关于产品销售与采购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OEM采购成交价格依照双方OEM合同条款约定;采购原材料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采用OEM采购机制的对等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与SEB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投资种类: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债券、委托理财等。
2. 投资金额: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理财产品在投资期内金融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险。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继续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可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拟投资于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债券、委托理财等年收益率标准差低于1%的境内投资行为。公司投资的债券应为中国国债或信用评级国际A-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AA+级的标准债券。委托理财应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委托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可投向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其监管的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评定的风险级别不高于一级的产品。
本公司只委托符合国际A-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此外,公司在任一金融机构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授权总投资金额的20%。
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允许公司提前一周内赎回。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理财产品在投资期内金融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险。
(1)公司总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公司财务部需于每月末后第十个工作日前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交月度投资报告,及所有相关投资合同,该合同需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投资的性质。同时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适度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相关具体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拟投入金额: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进出口业务以外币计价,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实施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一年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外汇净敞口,逐月或者逐笔与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合约。单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具有国际A-或同等信用等级以上的大型商业银行。公司在交易银行均须获取信用额度,以覆盖衍生品价值波动风险。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均以通过框架合同或授权书与银行约定的方式实施和确认。
除对外币现金远期结汇业务执行交割获取人民币外,其它远期或互换交易均采用轧差以现金结算。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公司以远期为工具进行一般套期,以互换合约进行滚动套期。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资金部、财务共享中心、审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评估、交易操作、交易记录和监督。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工作小组决策实施应急止损措施。
公司操作的衍生品业务种类、所涉及的币种、单个产品设置的期限,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使衍生品价格波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对冲经营活动净外汇敞口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或收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或合约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外汇衍生品将根据交易对手汇率报价进行评估,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综合收益水平。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有效期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任一时点的未到期担保余额不应超过审批额度的70%。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不得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共同批准与外部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各类文件,无需再逐笔提交审议。公司财务部每月须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被担保方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被担保方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为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共同批准与外部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各类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仅针对全资子公司,无须共同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进行了了解,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向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920.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94%。 因预付款融资业务,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29,961.3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9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谢立丹、葛泰来、林选玉、刘哲、黄声岩和汪源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100%)。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
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谢立丹、葛泰来、林选玉、刘哲、黄声岩和汪源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000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苏泊尔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知和公告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7.96元/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86,785股(含)且不超过16,173,570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内。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部分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回购完成后及时进行注销;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转让,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以下相关条件: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7.96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盘价的150%。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含)。按公司总股本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86,785股(含)且不超过16,173,570股(含),其中3,000,000股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剩余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7.96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3,742.02万元(含)且不低于46,871.01(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086,785股测算,若上述回购股份中3,000,000股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剩余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173,570股测算,若上述回购股份中3,000,000股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剩余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九、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8.99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26.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5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4.90%,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4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9.37亿元,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6.7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24%。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1年度研发投入为4.50亿元。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9.37亿元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仍可覆盖公司全年研发投入。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研发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数量上限16,173,570股测算,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如下:董事苏显泽先生于2022年2月10日减持公司股份121,534股,成交均价为52.809元/股。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存在进行法定减持的可能,除此外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部分股份将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部分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
经核查,公司拟通过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方式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及激励公司员工;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公司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该项支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二)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已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国华先生、独立董事陈俊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9日17:00前访问,进入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2名,参加通讯会议的董事7名。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戴怀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Hervé MACHENAUD先生、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及陈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85.33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7%;利润总额2,385.78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43.94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9%。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291,202,663.88元(注:含子公司分红5,106,240,651.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6,924,811.32元(注: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255,631,844.17元,减去2021年5月25日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1,048,601,714.34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1,307,982.39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808,678,476股(公司2021年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1,209,500股已于2022年1月27日授予完成)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9.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749,458.68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4,000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数量不低于8,086,785股(含)且不超过16,173,570股(含),预计占总股本的比例在1%-2%;其中3,000,000股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57.96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3,742.02万元(含)且不低于46,871.01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根据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15万元/年,调整为每人税前25万元/年。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Hervé MACHENAUD先生、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及陈俊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
2022年1月,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则。为更好地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重新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议案11和13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线: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参加通讯会议的监事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主持。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Philippe SUMEIRE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监事会一致认为此关联交易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1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4,000股。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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