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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一案双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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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5 20:02:47 | 【字体:小 大】 |
孝昌论坛hbxczx8月6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对两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根据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湘潭市对这两家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经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并实施“一案双罚”。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将设备吊运、设备安装项目分别发包给湘潭某吊车租赁有限公司、济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既没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也没对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系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还发现,这家企业3名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24学时,此外,企业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合并作出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3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企业主管人员罚款0.5万元。
另一起案例中,应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电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此外,这家企业的环保车间、机加车间内,存在使用非水性油漆的两个喷漆室,都没有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全市各地要切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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