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这起租赁引起的纠纷圆满解决!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7 3:40:19 | 【字体:小 大】 |
a1210驱动苟某某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告。2020年9月,苟某某到B公司承建的工程处从事挖掘机施工,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因B公司至今未支付苟某某退场后剩余的挖掘机租赁费,苟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熟悉案情,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进行调解,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查清A公司与B公司间签订有书面分包合同,将项目工程土石方整体分包给B公司,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自负盈亏,与苟某某建立租赁关系的合同相对方系B公司,遂依法判决B公司向苟某某支付租赁费。
宣判后,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雅安中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了B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两面鲜红的锦旗不止表达着当事人最朴实、最诚挚的感谢之情,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同。一面写有“高堂明镜、心系民心”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鞭策;一面写有“扶正祛邪、明察秋毫、捍卫法律、一尘不染”是当事人对法官秉公司法,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合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肯定和深深感谢。
宝兴法院将继续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在每件案件上下功夫,于点滴中见成效,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感,继续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