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亨达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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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7 8:15:20 | 【字体:小 大】 |
黄兴维自杀6月10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显示,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江应急罚﹝2022﹞235号处罚决定书,吴江市亨达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企业存在两处空压机储气罐,识别代码为 0314,未进行较大以上风险上报);未按照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未对铝粉尘辨识评估爆炸安全风险)。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处罚款人民币3.57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吴江市亨达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王德春,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菀坪社区王焰村。(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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