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se.深圳机场2台货机保障集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第二次)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5)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238-1会议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05-15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9)投标人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0)投标人须是拟投同型号集装货物装载机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11)投标人拟投同型号集装货物装载机参数信息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并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投标人或其制造商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在国内民用机场有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集装货物装载机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等)、合同签订时间、车辆品牌、车辆型号、销售数量(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的,可以补充提供显示货物名称型号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说明: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在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将人民币600元(含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汇到上述地址的招标代理机构,国外邮购标书者应在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以现金、电汇或保兑支票将美元130元(含50美元特快专递费)汇到上述地址的招标代理机构(详见下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8620) 66357238、62718393、66358319
其他补充说明:每个包各招选一家集装货物装载机供应商,一家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包的投标报名(包1、包2可兼投兼中)。包1、包2整车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包2动力电池、电动机和电控质保期不得少于5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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