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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打工常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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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29 20:20:08 | 【字体:小 大】 |
泼水节打一字一般公司的试用期为3个月,但少数公司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雇主要考察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并提供适当的培训。而员工也可借这段时间适应公司的环境。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雇主和员工双方均可在这段时间内提前1星期(或赔偿相等于1周的薪金)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当然,如果双方互感满意,员工使转为正式,通常其薪金也会有所增加,比例大概会提升个10%-20%,具体当然需要根据你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来定了。在试用期内,通常员工不享有正式员工所享有的福利,如病假、医药费报销等。
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大部分的本地公司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时)及周六上午(4小时)。也有不少公司(多为外国公司)采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9小时。在制造业生产线上工作的员工则通常为轮班制,其工作及休息时间因公司而定。
工资通常按月发给员工,也有公司每半月发放一次。为防止拖欠员工工资,工资法规定工资必须至少每月发放一次。对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雇主必须为他们缴交公积金。对55岁以下的员工,目前的总缴交率是工资的32%,其中雇主交12%,雇员交20%。所以他们所得到的实际工资为字面工资的112%,而可以花费的为80%。
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通知雇主。对于就业准证和工作准证持有者,辞职意味着他们准证的失效。除非他们能找到新的雇主重新申请准证,否则必须离开新加坡。
总结一下,其实新加坡健全的劳工体制是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新加坡政府对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看得非常重,所以落实也是相当到位的,不像国内的公司虽然制度存在,但其实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公平,准备留新工作的小伙伴们就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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