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光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四督察组反馈意见报告,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坚决抓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铁腕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努力实现金华生态环境质量蝶变跃升。
(一)属地为主,合力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属地为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闭环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督察反馈问题,把握新发展阶段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无盲区、不延误。
(三)标本兼治,系统整改。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省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深入梳理每一项整改任务背后的系统性、规律性问题,既从客观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问题,又从主观上解决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四)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既要抓好当前,解决一批影响金华声誉形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要着眼常态长效,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机制,防止“反复治、治反复”情况发生。
根据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梳理的21项整改任务和典型案例,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时间,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其中,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6项,12月底前完成整改13项,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2项。对省委督察组交办我市的94件信访件,按期整改、逐一销号。深入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加大常态化明察暗访力度,加快变“被动改”为“主动查”“源头防”。
1.打好蓝天保卫战。到2022年年底,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以上。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VOCs和NOX协同减排,2022年全市在家具、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完成源头替代105家;推进工业VOCs治理减排,2022年全市完成VOCs治理351家;在医药、化工行业持续开展LDAR技术改造,2022年全市完成LDAR改造项目16个。启动清新园区创建,2022年全市完成恶臭异味治理项目改造15个。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健全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露天焚烧、扬尘污染管控。2023年力争全域创成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2.打好碧水保卫战。到2022年年底,全市4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保持100%达标,所有干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Ш类,市界出境断面考核达到优秀,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及以上,城市水质指数进一步改善。2022年年底前,完成钱塘江金华段水生态健康评价,完成30公里以上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完成省控断面所在流域走航排查并制定“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开展新一轮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将全市21个交接断面纳入水质补偿;开展水质自动监测智慧监控系统建设,年内力争完成100个点位建设;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勘界定标,同步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一源一策”规范化建设;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义乌、东阳等地创建省级标杆示范园区。
3.打好净土保卫战。到2022年年底,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制度,实行分级评审、分类质控和定期评价,强化污染地块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整治,加快实施土壤污染源排查,2022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启动成因排查工作。加强工业地块地下水污染扩散风险管控及污染防治监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4个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管控(治理)措施。
4.打好清废保卫战。到2022年年底,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危废利用处置率达到96%以上,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推进实施源头减量项目9个,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运体系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建成“无废城市细胞”200个以上,争取通过首批全省“无废城市”命名。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动态清零”。推动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和污泥利用处置项目,2022年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0万吨,启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一厂一策”提档升级工作,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领跑企业创建任务。
1.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属地落实监管责任,市经信局牵头制定《金华市预拌混凝土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8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摸排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12月底前,问题企业整改到位,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和环境质量提升。2022年12月底前,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对木业加工、五金涂装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将制砖、制砂等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的企业纳入管理;依托省建设厅在金华开展的“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数字化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建筑垃圾智慧监管体系。
2.加大专项执法监管力度。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执法队伍的联动,每季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开展联合交叉执法,从严查处涉危废、重金属等领域案件。2022年,联合开展“绿剑2022”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五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行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有序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并贯彻落实《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打造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能力。
1.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优化完善固废“一件事”系统构架,2022年,探索打造“固废综合集成”+多跨部门场景协同应用的集约化平台,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在工业、建筑、生活、农业、医疗等领域系统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强感知能力建设,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新建和标准化提升,2022年,推动全市4家氟化工企业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及氢氟碳化物(HFCs)自行监测。2022年,完成第二轮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和54个省级事权上收的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
2.健全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与网格工作融合的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员环境业务培训和考核奖惩,2022年年底前,全市各级网格员轮训完成率达到100%。将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工作纳入美丽金华建设考核内容,2022年各县(市)均完成发放奖励4起或奖励金额达到2万元的任务。健全完善重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强化分析研判,提升清单问题主动发现率和整改优良率,实现清单问题滚动更新、动态清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负责统筹谋划、组织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机构,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二)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完善进展调度、现场督导、督办预警、通报约谈、验收销号等工作机制,全程跟进问题整改和信访件办理,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三)强化考核督办。将省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列入美丽金华建设考核内容。定期研判整改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激励褒奖;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予以督办、约谈、通报。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各地按规定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
(五)强化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各级媒体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舆情监控分析、舆论引导和突发舆情处置,为督察整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永康市、武义县、东阳市根据整改方案对五金涂装、木业加工等行业开展了整治工作,但是整治工作仍不彻底。五金涂装、木业加工园区部分企业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永康市伊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压铸熔炼废气、武义县浙江健星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补漆、调漆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排放;永康市毅隆五金制品厂的铝压铸废气处理设施在现场检查时未开机运行。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东阳木业加工行业和永康、武义五金涂装行业整治再提升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完成问题点位整改。永康市已对伊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压铸熔炼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排放、毅隆五金制品厂铝压铸废气处理设施未开机运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企业已安装用电智能监控设备,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废气治理设施“装而不用”情况的发生;武义县浙江健星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废气收集设施升级,确保补漆、调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以点带面全面排查。2022年12月底前,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对木业加工、五金涂装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完善企业目录清单并每季度动态更新,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治。
3.推进企业深度治理。2023年6月底前,东阳市完成红木小微园建设,引导符合入园标准的企业进驻,抓好产业集聚提升;永康市持续探索智慧化监管模式,以落实VOCs源头削减、末端高效治理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重点,全面提升五金涂装行业污染防治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4.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管理,强化部门联动,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格依法查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违法排污等行为,倒逼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水平。
二、金华市部分废弃矿山未按进度要求开展环境治理,未按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存在边坡台阶缺失、矿容矿貌较差、矿山粉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督察组现场抽查了6处废弃矿山,67%的矿山都未按照方案实施修复工程,其中武义县茭道镇王路头制砂场、邵宅螺丝形采石场尚未开始修复,婺城区九龙石灰石矿修复方案还未通过评估,浦江县白马镇嵩溪大宕水口石宕工程进度仅完成30%。
整改目标: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度,按期完成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废弃矿山修复问题整改销号。
1.倒排时限,加快整改。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武义县茭道镇王路头制砂场、邵宅螺丝形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市级验收;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婺城区罗店镇九龙石灰岩矿废弃矿山、浦江县白马镇嵩溪大宕水口石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市级验收。
2.全面排查,强化督导。2022年7月底前,召开全市废弃矿山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强化整改工作。2022年12月底前,根据相关县(市、区)整改方案要求,督促属地对辖区内正在开展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山进行每周巡查,将照片、视频上传至浙江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监管系统;实行周报制度,跟踪整改点位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建立任务责任清单,市资规局对照清单开展实地巡查,并利用无人机航拍监测。
3.举一反三,常态长效。2022年12月底前,指导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对辖区内已完成治理验收的废弃矿山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开展举一反三,加强已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巡查,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
三、磐安县尖山镇里光洋村土地开发项目已撤销,地块内已复绿,但个别地块存在塌方现象,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整改目标:修复、加固挡墙,避免再次塌方;做好排水渠修建及清理、畅通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磐安县已完成种植苗木地块的施肥、除草工作,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等管护工作。
2.磐安县已完成倒塌挡墙修复并进行加固,清理排水渠内的杂物,畅通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水土流失。
3.加大巡查管护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金华市制砂行业整治不彻底,制砂企业污水和防尘设施简陋、废土随意堆放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武义县寺后张石材有限公司洗砂泥浆在厂区露天堆放,部分甚至倾倒到厂界外,一旦下雨即随雨水流入附近池塘。婺城区九峰砂石有限公司洗砂泥浆也在厂界外大量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雨措施;厂区扬尘措施不到位,车辆进出清洗不到位,大部分地面未硬化。婺城区白马溪制砂场也存在扬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资规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县委、县政府,金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加强对制砂企业监督管理,做好粉尘、扬尘和污水治理,依法打击违法排污等行为,促进制砂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升。
1.加快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8月底前,婺城区九峰砂石有限公司、婺城区白马溪制砂场完成钢棚建设,集中堆放洗砂泥浆,厂界外洗砂泥浆外运处理,堆放区域复绿;修建过水池,进出车辆通过过水池后用高压水枪冲洗;完成主干道路硬化,定期洒水保洁,对堆料区进行覆盖。2022年12月底前,对武义县寺后张石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扩建洗砂泥浆堆放场所,新建循环污水收集池。
2.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对已取得制砂经营权的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固废露天堆放、废水直排等问题,督促完成制砂场粉尘、扬尘和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网格化巡查责任,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浦江县三江龙电镀厂电镀车间废气收集不完善,部分废气未经收集呈无组织排放,车间酸雾明显。
整改目标:通过完善车间废气收集处理、强化日常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切实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
1.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6月底前,已将三江龙电镀厂B1—B3车间的3座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电机由15KW更换成22KW,强化废气收集;对B3车间大门及钝化加工工序加装塑料封条,提升车间密封性,提高车间废气收集率。
2.健全管理制度。2022年6月底前,已指导三江龙电镀厂健全废气收集、处置、运维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废气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举一反三整治。2022年9月底前,以点带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行业指导和服务,建立整改清单,限期整治到位,有效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六、婺城区宏华公司废水处理污泥露天堆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不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
整改目标:金华市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污泥全部转运至钢棚内堆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能力,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改造污泥堆放设施。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完成厂区污水处理池固废露天堆放点防雨设施搭建,设置固废临时存放桶,及时转移固废至指定堆放点。
2.提升废气收集能力。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完成对污水处理池无组织废气产生点的构筑物加盖密闭,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加强公司日常管理,确保污水处理池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金华市混凝土行业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混凝土行业管理粗放,污染物防治设施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的情况时有发生,废水收集不完全,环境隐患问题较为突出,被媒体曝光的风险较大。东阳市南马镇顺安建材厂,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原料堆场无覆盖,厂区路面扬尘治理不到位。浦江县浙江永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用移动泵将泥浆废水抽至绿化带,碱性废水通过地面渗排;金东区八咏公路施工技术有限公司堆场外集水池水位过高,部分废水溢流至雨水沟。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金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建材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扬尘管控和废水收集循环利用,完成装备工艺的更新提升,确保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到位、规范运行,实现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1.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扎实开展整改。2022年6月底前,东阳市南马镇顺安建材厂废气处理设施已正常运行,做好原料堆场覆盖和路面扬尘治理工作;浦江县浙江永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池周边区域硬化防渗处理,将原应急池用作污水沉淀池并进行扩容,在污水处理池旁增加应急池;金华市八咏公路施工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废水溢流口封堵,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浦江县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规范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扩大沉淀池容量,完成应急池清理工作。7月底前,义乌市大陈高新区混凝土搅拌站污水池扩容至710m3,完成应急池改建,编制应急预案;义乌市佰晟商砼新建一个容积约200m3的应急池,并另外预留备用应急容量500m3,完成沉淀池雨污管网改造,编制应急预案。11月底前,东阳市北江商砼有限公司完成厂区各种软管清理,做好污水收集池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完成雨水应急池建设。
2.强化源头消减,督促责任落实。2022年12月底前,市经信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推动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督促属地政府按方案要求落实东阳南马镇顺安建材厂、金东区八咏公路施工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永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问题点位的各项整改措施,指导当地建材企业建立污染防治配套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及报废管理制度,做好设施处于异常工作状态时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3.全面排查整治,巩固整改成效。2022年6月底前,已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的预拌砂浆行业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8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摸排梳理,对问题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建库,科学制定整改方案;12月底前,问题企业整改到位后由各县(市、区)自主验收销号,销号后形成总结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信局备案,实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市、区)督促属地建材企业建立环保管理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工作流程;建立企业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等部门结合“双随机”抽查与“绿剑2022”专项行动,不定期对建材行业扬尘、废气、废水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频次较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倒逼企业履责到位。
八、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该问题作为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交兰溪市调处,并形成调处报告。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对交办信访件整改认识不深刻,整改标准低,未对环境污染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摸排整治,环境风险消除不彻底,环境隐患仍然存在。
整改目标:企业未批先建项目完成审批前停止建设,产能提升项目重新验收;完成报废汽车临时堆放场地清理,消除环境隐患;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有效消除风险隐患。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22年6月底前,已对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灵洞乡金村坞的零部件再制造与数据分析中心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对废机油渗漏点位进行排摸,对隔油池附近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责令企业对现场堆放的废旧汽车、零部件及隔油池中的废矿物油按要求进行清理。
2.约谈企业责令整改。2022年6月底前,已对参与兰溪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环城西路8号产能提升项目的人员及专家进行约谈,责令企业对《年回收、拆解五万吨报废机动车城市矿产资源回收再利用产能提升项目》重新组织验收,同时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3.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坚持以案为鉴,2022年9月底前,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面上废旧汽车、摩托车拆解项目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排查过程中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防止异地拆解。
整改目标:对厂区雨污水收集工程进行改造,解决污水收集不彻底问题,消除渗漏排风险。
1.升级改造雨污水收集系统。对厂区内抑制扬尘洒水、场地成型墙砖养护用水及雨水收集沟、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雨污水经厂内环沟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容量合计688m3),经自然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容量121m3)作为厂区内洒水抑尘、砖块养护等日常用水,使用后再流入收集环沟,重新沉淀,循环使用。
2.收集利用厂区门口雨水。厂区门口雨水导流入排水沟,经沉淀后再用水泵抽回厂区内,实现回收利用。
十、武义县三美化工公司达标排放扰民问题,周边村民的搬迁工作已迟缓一年,至今仍未完成。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胡处村整村搬迁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信访维稳、司法保障、土地征收、燃气搬迁、动迁安置6个工作组。根据村民等意见,修改完善并出台《武义县征收熟溪街道胡处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方案》。
2.加快推动搬迁。2022年6月底前,已完成原储气站6000余平方米工业用地规划调整、供地,已完成与原安置地块间3700余平方米农用地(林地)、原安置区南侧2300余平方米农用地(林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征收工作。2022年6月底前,已完成胡处村签约拆除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做好征迁扫尾工作。
十一、婺城区上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边上废品回收站内非法贮存100多吨铝灰,堆存时间已近2年,同时堆存大量回收电器,现场有拆解痕迹。
整改目标:将贮存的铝灰转运至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依法关停取缔非法废品回收站,常态化开展“四无”加工作坊整治工作。
1.加强监管妥善处置贮存的铝灰。责令当事人联系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2021年12月底前已妥善处置贮存的铝灰,确保贮存铝灰处置到位。
2.加大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四无”加工作坊整治工作,依法关停取缔非法废品回收站,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整改目标:金华市珍通废油环保治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的空油桶移入大棚堆放或进行遮盖处理,加强执法监管,防患未然。
1.落实举措,立行立改。金华市珍通废油环保治理有限公司已将空油桶移入大棚堆放或进行遮盖处理。
2.举一反三,强化监管。2022年9月底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和日常巡查,防止问题重发复发。
十三、金华开发区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用开放式货车运输,运输过程仅覆盖篷布,下雨天存在淋溶液外排隐患。
整改目标:要求污泥处置单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以“无废工厂”创建为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和内外考核机制,建立固废全过程数字管理模式。
1.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已要求污泥协议处置单位绍兴凤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落实运输车辆加垫雨布等措施,防止淋溶液外排情况发生。
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构建完善企业固废管理体系,建立对内对外考核机制,健全固废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3.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连接、增设10个固废通道,重要环节安装摄像头,形成视频管理留档30天。落实金华市“固废一件事”管理制度,固废转运均通过“浙政钉·固废一件事”平台留档,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流程可追踪、可溯源、可倒查。
整改目标:以“无废工厂”创建为目标,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存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实现危废规范化管理。
1.落实措施,立查立改。浙江零跑汽车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张贴对应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产生日期、产生量,危险废弃物包装物使用打包膜对整个吨袋进行打包封闭。
2.建章立制,强化监管。2022年9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浙江零跑汽车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存储等环节的监管,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固废管理人员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1.完善危废仓库管理。东阳市美臣工贸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完成危废堆放问题整改,做好“三防”工作,设置标牌、标识、标签,危废入袋入库,规范化贮存,做好台账记录。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企业危废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同时严格执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十五、农业废弃物处置不规范,浦江县白马镇仁钢农资经营部农药废弃包装物与商品混合堆存,标识标牌缺失。
1.聚焦问题,强化整改。对白马镇仁钢农资经营部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另行租赁场地并对存放点进行环保改造。2022年6月底前,白马镇仁钢农资经营部已单独设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存放仓库,仓库内外放置明显标识标牌,堆放场所放置防渗漏托盘,严格做好废弃物入库出库管理。
2.立足长远,建章立制。2022年9月底前,贯彻落实《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指导白马镇仁钢农资经营部落实专人开展回收点管理工作,加强回收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豁免管理政策,县域内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就地消纳处置。
3.强化监管,严格执法。2022年9月底前,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属地乡镇的协作联动,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十六、婺城区宏华公司、浦江县富源化纤有限公司路边均发现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等情况。
整改目标:对金华市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路边发现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
1.婺城区已对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路边发现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加强对工业园区、偏远路段的巡查检查,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的监管。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鼓励群众、网格员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2.督促辖区内相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认真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充分运行“固废一件事”“工业固废精密智控”等数字化改革应用平台,依法严厉打击工业固废违规堆放等违法行为。
1.及时清理工业固体废物,杜绝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堆放问题发生。浦江县已于2022年5月完成富源化纤有限公司周边工业固体废物清理。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企业固体废物超期贮存、无证收集、非法转移、随意倾倒、非法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排查整治。
2.加强监管执法,对违规堆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擅自丢弃、遗撒、倾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企业或单位,依法依规查处,造成污染损失的,责成主体单位依法承担治理修复和赔偿责任。
十七、金华市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利用金华市区的建筑垃圾,设计年处置量为100万吨,由于机制不顺,实际处置量只有3.5万吨。
整改目标:理顺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建筑垃圾处置量。
1.理顺机制,加强监管。指导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活动,督促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框架内规范化实施建筑垃圾的接收、处置。
2.强化考核,提升能力。2022年10月底前,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金华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项目运营监管考核办法》,推动中天城建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全面提高建筑垃圾处置量。
3.数字赋能,构建体系。2022年7月底前,出台《金华市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推进装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收、运、处一体化运作。依托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试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建筑垃圾智慧监管体系,强化监管。
十八、部分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点存在露天作业、无污染治理设施、脏乱差突出等问题。浦江县七里建材有限公司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侵占周边农田;东阳市城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堆场未做覆盖,防尘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点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覆盖处置,确保降尘措施落实到位,提升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
1.东阳市城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完成原料堆场覆盖,增设雾炮等除尘措施,并将该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点列为日常重点巡查对象;2022年12月底前,东阳市完成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2.2022年6月底前,浦江县七里建材有限公司已完成除作业面外其余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6亩,总量约3万方)堆放面的覆盖处置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该公司侵占农田情况调查,出具界定意见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开展现场栽培技术指导,督促做好农田建筑垃圾清除和农田复垦工作。
3.市建设局牵头开展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的排查工作,2022年6月,已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2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开展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督查,对非法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移交属地立案查处。2022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金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实施意见》。
十九、婺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近10万方建筑垃圾(含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兰溪市浦兰线沿线多处拆迁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及时清运。
整改目标:及时清理、妥善处置堆放的建筑垃圾,完善建筑垃圾监管体系,加大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的查处力度。
1.2022年6月底前,兰溪市已完成浦兰线沿线拆迁建筑垃圾的全面清理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婺城区完成该堆放点建筑垃圾的筛分处置工作,并做好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监管,待筛分处置工作完成后全面做好场地恢复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构筑闭环监管体系。
2.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督促婺城区、兰溪市等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倾倒、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执法监管和巡查指导,依法打击违法乱倒行为。
3.市建设局牵头开展全市建筑垃圾堆放场的排查工作,2022年6月,已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2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开展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督查,对非法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移交属地立案查处。
二十、磐安县台口垃圾焚烧项目直至2021年9月份才点火调试,仍未通过验收,在线监测设施尚未安装联网,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的目标相比,已明显滞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中心污水处置不规范,厂界外加建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池口敞开,废气未经处置,废水存在溢流风险。
整改目标: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渗滤液处置监管,提升渗滤液处理厂应急处理能力。
1.加快收尾工作进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21年9月6日并网发电,同年12月底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同时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并投入使用。
2.加强渗滤液处置监管。在线月底与金华市环保平台联网;已于2022年3月底完成出水口超标切断系统安装并投入使用。
3.增加渗滤液处理设施。已于2022年2月底增加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池盖,完成废气收集装置安装并投入使用,确保废气规范处置;已于2022年3月底增加3组应急水泵及管网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确保废水不外溢。
4.举一反三,长效治理。“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已于2022年4月开始实施,4月中旬已启动垃圾填埋场三期陈腐垃圾开挖掺烧,从源头上减少渗滤液。
二十一、金华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进展滞后,全市尚存在30辆执法车辆、1325台(套)装备的缺口。
整改目标: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及实际执法需求,逐步推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装备保障,提升执法装备标准化水平。
1.对标摸清缺口底数。经核实,部分县(市)前期已对相关缺口装备进行配备,当前执法车辆、装备缺口需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统计。2022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已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结合一线执法人员装备需求,根据装备名称、数量、型号、配发范围、执法人员数、执法业务量、绩效、资金需求等相关内容,完成实际装备缺口清单梳理工作,并与同级财政部门商定后制定本级执法装备配备方案及配备计划。
2.加强资金保障谋划。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执法装备配备方案及时做好预算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将执法装备配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地方可用财力,2022年8月底前,完成急需执法装备所需预算追加,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急需执法装备购置。
3.实施多元配备方式。梳理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执法人员情况,按实按需配齐个人移动执法设备;建立共享使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协作,推进粉尘快速测定仪、污染物监测设备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的共享使用;引入第三方执法辅助服务,利用无人机、无人船、暗管探测等先进仪器,为现场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机关事务局沟通协调,按照《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针对执法执勤用车缺口问题,通过落实购车指标、调度、租用等方式解决。
4.完善装备制度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完善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装备申报、使用和管理,建立内部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专项台账,确保装备管理及时、规范、有序。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配合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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