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音屋2.13 检查筒式柴油锤的锤垫,当接触面小于原总面积的30%时;或筒式柴油锤下气缸法兰与下活塞底部之间的距离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时,均应更换锤垫。
1.8 作业场地的承载力小于打桩机的允许接地比压时,应铺设路基箱或厚钢板、枕木等。
1.10 作业区内架空输电线与打桩机立柱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6067.1中的有关规定。
1.11 冲击锤导轨抱瓦、起落架导轨抱瓦与桩架立柱导轨的结合应可靠,同时冲击锤、起落架在桩架立柱轨道上下全程滑动自如,无卡死现象。
3.13 柴油锤运转时,应目测冲击部分的跳起高度,严格执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达到规定高度时应减小油门,控制冲击部分的行程。
3.15 液压锤重启作业或更换新锤垫作业时,应视停机间隔时间、环境温度等情况,先使用较小的冲击行程工作(5~10)分钟,待锤垫发热变软才能提高锤击高度,以提高锤垫寿命。
2.2 检查桩架和液压锤的所有液压油管有无泄漏,检查液压锤液压油管的悬挂状态,确保没有打结。
a) 应先采用振动锤把桩振入土后,或采用定位架的型式把桩扶稳后,才能进行吊打作业;
1.6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当风力大于七级时,应将打桩机迎风向停置,放下冲击锤,并增设防风缆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打桩机应有防雷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应远离打桩机。特殊作业环境,进行作业评审认定后,可以继续进行作业。为特殊作业环境留有余地。
1.7 施工场地如有坡度应满足打桩机稳定性的要求,对不利于打桩机运行的松软场地应进行整平压 实。在基坑和围堰内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19 检查冲击锤各部分螺栓是否紧固、齐全,以确定所有螺栓都已经拧紧。
3.1 安装冲击锤时,应将冲击锤运到桩架立柱导向正前方2m以内,且冲击锤的自由端至少系紧两根拉绳,确保在冲击锤上升过程中不左右摇摆,同时避免与桩架立柱的撞击。
1.12 液压锤的操纵盒可固定摆放在桩架操作者的操作范围内,确保一人(主机手)控制;液压锤的操纵盒如果单独操作,应与液压锤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应与桩架操作者协调,确保安全。
1.13 柴油锤的油门和紧急停机控制绳应完好无损,不应相互缠绕,并保证操作者与柴油锤安全距离的应有长度。
2.1 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和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应进行检查,当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5 钢丝绳应选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应的楔形接头、压板、绳夹、压制接头或编插等固定。钢丝绳采 用编插固接时,编插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 mm,其编插部分应用细钢丝捆扎。当采用钢丝绳夹固接时,钢丝绳夹具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所操作打桩机的性能、构造、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持有操作 证后方可操作。
1.2 打桩机所配置的动力装置、卷扬机、液压装置和电气装置等均应按其使用说明书操作。
1.3 施工方案确定前,应对工作现场的周围环境、建筑物和地质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c) 初打操作应采用手动低冲程操作,确定桩入土稳定后,才能进行自动模式或加大冲程打桩。
3.7 打桩机行走与回转、吊桩、吊锤不应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桩后不宜回转或行走。
3.8 打桩机不准许侧面吊桩和远距离拖桩。正前方吊桩时,对混凝土预制桩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m,对于钢桩不应大于7m,并防止桩与立柱碰撞。
2.16 检查冲击锤抱瓦的磨损情况,当导向面磨损大于10mm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2.17 检查柴油锤与桩帽的连接,在提升柴油锤后,当筒式锤下活塞从下气缸滑出的长度不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时,应调整连接钢丝绳的长度。
2.6 桩架起架前,应对卷扬机的制动性能和各连接件进行检查,起架操作程序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2.9 检查打桩机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b)钢丝绳失去正常状态(如部分压扁、扭结、弯折、笼状畸变、绳股或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增大和波浪形等);
3.9 双导向回转式立柱的打桩设备作业时,待立柱转向到位,并将立柱锁住后,方可进行作业。
3.10 冲击锤起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 柴油锤在软土打桩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100mm时,方可起动桩锤。
3.12 柴油锤起动后,应提升起落架,在锤击过程中起落架与筒式锤上气缸顶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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