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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追尾后开启“推土机模式” 小E实属“伤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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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3 11:15:08 | 【字体:小 大】 |
神灯使徒2021年1月14日上午8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接到报警称,柳太路柳工公司门前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
据监控视频显示,一辆车牌号为桂B68***的“别克”牌小轿车在右侧机动车道等待信号放行,一辆车牌号为桂BD6***的小型新能源车尾随其后驶来。此时,一辆车牌号为桂BHL***的“马自达”牌小轿车从两车后方快速驶来,先与小型新能源车发生碰撞,小型新能源车被撞击后向前推行又撞上前方的“别克”牌小轿车。由于“马自达”牌小轿车撞击力度过大,小型新能源车再度被推行驶向道路前方数米之外。
据“马自达”牌小轿车驾驶人胡某表示,事发时他没有注意观察,未控制好车速,未与前车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柳南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马自达”牌小轿车驾驶人胡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在行驶途中,保持安全车速是确保安全出行最重要的保障。
当驾驶人发现前方车辆刹车时,一定要点刹提醒后车,一是为了继续保持车距,二是为了提醒后车减速,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当行驶途中出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驾驶人应更加谨慎,提高注意力,行驶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前后车追尾。
行车时随意变更行驶车道,易导致通行秩序被打乱,造成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发生危险。当驾驶人有变换车道意图时,需通过车辆后视镜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确认有足够安全距离,再提前3秒打开转向灯告知后方驾驶人打算变换车道提醒其注意。交通繁忙路段应减少变道的情况,不影响后车、旁车的正常通行,于人于己都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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