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上不去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1,5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建筑五金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要产业,在城镇化建设中具有较强的稳健性及不可替代性。建筑五金行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显著、市场容量巨大等特点,是带动金属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城市化建设进程放缓,行业也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对建筑五金带来了一定冲击和影响。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同比增长4.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75,3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201,132亿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国内贷款23,296亿元,比上年下降12.7%;利用外资107亿元,下降44.1%;自筹资金65,428亿元,增长3.2%。
建筑五金竞争市场具有入行门槛低、客户零散、生产厂家多、质量差异大的特点,在国家“做大做强”企业的引导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整个行业已从高度离散的竞争转为快速集中,有利于大型企业依托其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一批能够代表先进制造和中国品牌的大型企业,行业壁垒开始提升。本公司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门窗幕墙五金企业之一,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国内中高端建筑门窗幕墙五金系统及金属构配件等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凭借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在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销售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在自身发展同时,长期关注并努力推动建筑五金行业发展,积极参加主编参编的众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建筑五金系统及建筑构配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建筑五金行业的大型企业,系国内规模最大的门窗幕墙五金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地产、飞机场、地铁站、火车站、地下管廊等类建筑。产品线已在原有建筑门窗幕墙五金、门控五金系统、不锈钢护栏构配件等的基础上,加大投入进入智能锁等智能家居、卫浴及精装房五金产品,开始进入安防、地下综合管廊、自然消防排烟与智能通风窗、劳动安全防护类产品、防火防水材料、机电设备与精密仪器等业务领域,初步形成了以建筑门窗幕墙五金为核心的建筑配套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布局。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并结合网络销售平台的线上辅助销售。凭借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在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销售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应用的著名建筑有港珠澳大桥、亚投行总部大楼、美国洛杉矶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拉萨贡嘎机场、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场馆、深圳新国际展览中心、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广州东塔、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南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地铁5号线、三亚体育中心、柬埔寨国家体育场、乐山奥林匹克中心、兰州奥体中心等项目。
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同比增长4.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75,3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为建筑领域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在疫情、原材料上涨等外部经济环境的严峻挑战下,2021年公司认真贯彻“协同、集成、提效、回款、规范”经营方针,认真履行“新市场、新产品、投入产出”十字工作要点,充分发挥“组织化运营优势、产品集成优势、协同优势”的三大竞争优势,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工作,努力化解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统筹推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各项任务,快速恢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经营业务。公司国内业务保持了稳健增长,而由于海外疫情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围绕建筑构配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定位不断拓展新产品、积极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发挥销售渠道优势有针对性地拓展新市场。公司部分新产品经过培育收入增长较快,如智能锁、密封胶条、新风系统等产品,随着渠道优势和产品集成优势的逐步体现,将有利于公司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持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8.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2%,持续保持健康增长。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亿元,同比上升8.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1亿元,同比上升9.91%。
公司云采平台坚持以“服务、支持、减负、增效”为核心目标,服务对象定位是客户与销售人员,致力于将业务简单化、可视化,形成交互平台。目前平台已上线部分低服务和标准化的产品,同时优化了门窗配置类产品,将部分线下工作集成到线上,实现快速响应,提高业务洽谈效率,给销售人员减负,从而增加人均产出。未来仍将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迭代升级,持续为公司经营发展助力。
公司积极拓展渠道建设,目前国内外销售网点800多个。大力完善上游供应商资源,建立合作共赢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合资控股以及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与供应链的管理,建立质量有保证、成本有优势、响应速度快、合作能共赢的供应体系。同时,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将公司打造成为建筑配套件行业的持续领导者。随着渠道优势和产品集成优势的逐步体现,公司仍将继续推动建筑配套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布局。目前公司旗下、参股及战略合作品牌布局,详见下图所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2022年4月25日的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权益分派对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为准,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17,914,382.20元,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17,849,278.42元,减去2021年支付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76,847,000.0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3,058,916,660.62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86,953,858.59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58,916,660.6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4月25日的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12,539,0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1、基础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为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季度+年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拟项目合伙人:王海第,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新三板改制挂牌及年报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庚波,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聘任大华事务所、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第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庚波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沟通后协商确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定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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