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娄底站长网2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符合免交租金和按规定享受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缴交比例为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
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各收入档次缴交系数
符合规定免交租金和按规定享受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家庭租金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租金可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计算,但是如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计租低于按所承租项目租金标准的10%或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则应当按后两者中的较高标准计租。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1。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或等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2。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低于或等于20663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3。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4。
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29434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5。
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9434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6。
七、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2792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7。
八、如按上述规定分档计租后的租金标准低于优惠租金标准的,按照优惠租金标准计租。
广州怎么查询公租房申请进度可以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栏目进行查询!
不能,分配对象(2022年10月17日~11月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628套,2023年广州黄埔区628套公租房,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进行意向登记~
94套。2023年广州荔湾区94套公租房,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进行意向登记~
579套,2023年广州海珠区579套公租房,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进行意向登记~
799套,2023年广州天河区799套公租房,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进行意向登记~
符合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然后经过街道办、区政府部门以及市政府部门审核公示后无异议予以批准!具体
2023广州市公租房房源分布在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番禺区、黄埔区。具体房源信息详见正文!
广州龙归花园公租房图片查看可以通过珠江租赁APPVR看房入口进行观看。具体观看入口详见正文~
【导语】:2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符合免交租金和按规定享受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缴交比例为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
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各收入档次缴交系数
符合规定免交租金和按规定享受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家庭租金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租金可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计算,但是如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计租低于按所承租项目租金标准的10%或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则应当按后两者中的较高标准计租。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1。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或等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2。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低于或等于20663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3。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4。
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29434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5。
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9434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6。
七、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2792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7。
八、如按上述规定分档计租后的租金标准低于优惠租金标准的,按照优惠租金标准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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