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勋奎去年3月1日起,《渭南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时隔一年落实情况如何?今年3月4日,记者在城区多家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走访,发现仍存在现场搅拌砂浆现象,且水泥和砂等材料未覆盖,扬尘隐患突出。
3月4日,有市民反映,城区有的工地在二次结构(在框架、剪力墙、框剪工程中的一些非承重的砌体,构造柱、过梁等一些在装饰前需要完成的部分)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现场搅拌砂浆,极易产生扬尘,与治污降霾的要求相违背。
现场1.渭南市区滨河大道一房地产项目工地:一座正在建设的商铺西侧,摆放了一台滚筒式搅拌机,旁边还堆放着水泥和砂等建筑材料,有工人正在给搅拌机中装填材料,并将搅拌好的砂浆装上推车并通过临时电梯运往楼上供工人砌墙使用。用完的水泥袋随意堆放在一旁未及时处理,一有风便会产生灰尘。
现场2.渭桥路边的临渭区朝阳大街拆迁安置小区:有工人正在用推车往滚筒式搅拌机前运送砂,而搅拌机的西侧就堆放着水泥。记者与该工人攀谈时,他表示,工地自己搅拌成本低。
现场3.朝阳大街东段的渭南市第二医院新址建设工程工地:也设置有滚筒式搅拌机,旁边堆放着砂等材料,但当日未见有工人在现场搅拌。
现场4.三贤路中段的豪庭佳苑小区工地:尚未完工的商品住宅楼北侧,也设置有滚筒式搅拌机,旁边也堆放着成堆的砂和水泥,有工人将筛好的砂和水泥倒进搅拌机,随后又将搅拌好的砂浆运到楼内进行使用。
现场5.杜化路北段的苏园风景小区建设工地:共设置有3台滚筒式搅拌机,旁边都堆放着砂和水泥等,一水泥堆放处的地面上是厚厚一层灰土。
去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办法》明确显示,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雾霾、噪音和粉尘污染,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2】3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该办法。
该《办法》还明确: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按照一定比例,经计量、密闭式拌制后的拌合物。本市以及各县(市)区主城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对此,一名不愿具名的建筑行业业内人士表示,市政府制定这一办法,主要是为了减少城市雾霾、噪音和粉尘污染。而工地现场搅拌砂浆,从材料进场到完成搅拌,各个环节均易产生扬尘和噪音污染,而且质量难以保障。
据该人士介绍,在材料进场环节,包括砂和水泥等材料运输到工地现场,其中砂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在城市路面产生抛撒,直至产生扬尘;水泥因是粉状物,在运输、卸车等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灰尘。搅拌前的准备过程中,工人会对砂中夹杂的石块等进行筛除,将筛好的砂倒入搅拌机中,这些都会产生扬尘;而水泥在拆袋、倒出的过程中,也会产生灰尘。
针对目前有工地仍现场搅拌砂浆的情况,该人士认为,主要是因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有关。而这一说法,也与记者在走访时一名工人的说法相同。
该《办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环保、综合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区域内现场搅拌砂浆的,或者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区域外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砂浆、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的渭南市中心城市房建市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主要任务也包括:“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施工现场要一律取缔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率95%”。
因此,3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政府相关部门分,采访预拌砂浆监管情况。临渭区环保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防尘工作,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而但综合执法临渭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应该是住建部门管理。而渭南市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员说,这类情况是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监督。
随后,记者来到渭南市综合执法局,介绍了3月4日现场走访情况后,该局稽查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从3月6日下午,综合执法部门将对城区的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施工,以及6个100%防尘措施(包括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的落实情况,其中也会对违反《办法》现场搅拌砂浆的现象进行检查。
渭南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此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回复环保部门下一步措施。来源:华商报(记者 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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