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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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26 12:29:47 | 【字体:小 大】 |
南京招生网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粤建质〔2019〕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单位对发现存在《十个不准规定》禁止情形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要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台账,专人跟踪负责,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十个不准规定》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连同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材料等,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揭阳市住建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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