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击毙美国悍匪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项 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6 增加2.06个百分点 9.84 下降0.12个百分点
注: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397,800股,2023年 1-9月及7-9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202,472.50 7,768,860.51 处置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597,712.55 44,077,895.43 政府扶持资金及奖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596,992.32 -15,955,914.1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8,7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4 30,668,992 0
华夏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指组合 其他 1.05 15,727,075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8 10,227,400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6 9,869,700 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6 8,381,155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668,992 人民币普通股 30,668,992
华夏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指组合 15,727,075 人民币普通股 15,727,0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22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27,4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869,700 人民币普通股 9,869,70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381,155 人民币普通股 8,381,1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013,887 人民币普通股 7,013,88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潍柴动力为山东重工集团控制的公司,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报告期末,上述前10大股东中,股东李彧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458,871股。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代理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9,879.20万元,其中华润银行8,015.17万元,平安银行1,864.03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 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为6,074.88万元,其中光大银行 5,882.52万元,农业银行183.42万元,浦发银行8.95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101.66万元,其中德州银行3.41万元,已达到合同回购条件,光大银行98.25万元,尚未达到回购条件。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14,693.26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886.92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06.34 万元,存在逾期余额 781.45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591.06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190.39万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数据网贷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信贷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金融信贷授信业务余额为2,124.36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达到合同回购事项。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与上一期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与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分行签订2,100万美元远期合约,同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分行签订6,700万美元远期合约,同中国农业银行签订2,800万美元远期合约。报告期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实际结汇1,200万美元,实际损失191.4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分行实际结汇2,456.33万美元,实际损失498.39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实际结汇2,200万美元,实际损失627.22万元。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为避免汇率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来的汇率风险,进一步锁定公司已经签订的合同利润,公司进行了相关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及其相应的或有损失、风险的评估方法等。 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主要来自市场汇率的变动与锁定汇率呈不同走向而导致投资损失以及交易对手不履约而造成的履约风险。 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依托具体经营业务,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风险投机行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目前所选取的均为结构简单的低风险金融衍生产品, 同时交易对手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良好并与公司有长期合作的金融机构。公司建立了外汇相关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保密、风险防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要求企业和相关人员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公司在外部销售价格谈判阶段会采用内部指定汇率(逐月调整),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目的是锁定合同利润同时规避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损失。在实际操作中,金融衍生品投资金额约为总外币收入金额的20%—30%,衍生品损益与其余部分外币汇兑损益呈反方向波动趋势,从而对冲汇兑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以远期外汇合约为主,公司以各银行估值通知书中的价格作为合约的公允价值。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 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2,781,750.99 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870,532.74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2,781,750.99 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1603 104,285,554.51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止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20,147,743.83 元。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500,823,223.82元,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 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 是否赎回 实际收益(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16期E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2,000.00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9日 1.5%-3.6% 是 202.87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2,000.00 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1月13日 1.6%-3.4% 是 157.61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461期A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2,000.00 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6月26日 1.3%-3.64% 是 221.3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8,000.00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8月10日 1.5%-3.1% 是 75.42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255期A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7,000.00 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 1.4%-3.24% 否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8,000.00 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1月10日 1.5%-3.0% 否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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