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蟾公子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610,923,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8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370,386,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240,53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60%。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对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鉴于两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万股,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1,853,212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1,501,253,212股,预计派发现金22,518,798.18元。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9,7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9,7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9,7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9,7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374,17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47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弃权236,70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55%。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9,11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8%;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关联股东张民合计所持601,76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9,7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607,204,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3%;
反对3,71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00%;
反对3,718,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000%;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9,11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8%;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关联股东张民合计所持601,76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9,7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同意610,8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反对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09,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7%;
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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