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之蛛儿重生进入樱山,奇峰跌宕,怪石嶙峋,樱花盛开的季节樱花竞相开放,小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虽不能和世外桃源相媲美,却也算是人间仙景。樱山深处有一个天然溶洞,宽几十米,高几十米,长度达三百多米,里面的石头千奇百怪,有的像飞禽走兽,有的像奇花怪木,有的像人物写真,堪称人间仙景。
樱山脚有个自然村叫樱花村,有百十来户人家,几百口人,大家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独享着大自然的馈赠去樱山砍柴放羊、伐木建房或上山闲逛领略樱山的美景。
美好的东西总是藏不住的,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解改开放的春风很多人解决了温饱以后,樱山就不再是樱花村人的专利,来樱山踏青旅游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一开始是附近中小学的老师带着学生来春游,老师是文化人,带着学生来总要求学生每人回学校写一篇作文。某年某月某日的一天,一个中学生的作文《樱山是个世外桃源》被一个有名气的省报周未版全文刊发了,一时樱山名声大噪,邻近州市,省内的旅游爱好者都慕名而来,村民也偶尔会碰到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人。
开始的的时候交通还很闭塞,来樱山游览观赏的人要么开着当时很少的交通工具北京吉普车或是行政单位少有的边三轮摩托车停在樱花村村口的荒地上后步行上山;要么乘县里每天的一班的大客车到镇里改坐马车到樱花村后再上山游玩。当然,乘大客车来的人免不了要在村里宿上一晚,凑合着和当地村民吃吃当地人的所谓家常便饭,离开时或多或少总会塞给村民点钱感谢他们一下。
国家旅游局成立几年后,越县也成立了县旅游局,早就声名远扬的樱山则是越县旅游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上世纪八十年代未,哪个县的财政部门都没什么钱,可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快捷的游玩樱山,越县的县长还是想方设法挤出了点钱沿着村民上山放牧的路把从樱花村到山脚的路修成了沙石路面。既然修路,就要占用村里的土地,虽然路占的一部份土地是村民的承包地,但谁也没有让政府补偿一分钱,村民都知道路修好了上山砍柴、放牧方便了,有的则因为自已家的承包地路没占到闷闷不乐,路占到承包地的农户则村前村前逢人便向人炫耀自家的地被修路占了多少多少。
路修到了山下,即便只是简单的沙石路,到樱山来玩的人较以前明显的增多了不少,村里的知名人士华叔就在山下用空心砖随便着了点山房,养羊养鸡顺便卖点零食茶水。那段时间华叔虽然不是日进斗金,但收入却是一般农户的几倍,进山游客杀个鸡买点零食什么的利润比正常价高了许多,华叔经常说他从不乱收费,可是来玩的很多人同情他,经常强塞钱给他,他也是无可奈何。
九十代年未,全国的旅游业似雨开春笋,如火如荼的发展起来了,越县县委政府积极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大力发展旅游业,越县以樱山开发为代表,全力推进越县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开发就要组建相关的公司,县委书记一声令下,由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及乡上组成的公司就正式成立了。为什么乡政府也是公司成员,因为公司的整个运作离不了乡政府的工作协调,虽然乡政府没钱投资但不占一定的股份工作难以开展,便把乡政府列入股东之一。投资比例分别为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乡镇府各占股份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
开发旅游区,首先要規划,由公司先聘请相关人员进行测量绘图,然后再根据能支配资金进行测算开发(当时还没有专业的旅游设计单位,设计主要参考依据是以领导意图和可支配资金为主)。
经过各级领导现场调研,技术员的测绘,樱山景区的开发决定在山脚征用部份土地用以景区标志性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从大门到山脚修建一条大道叫樱山大道,上山部份修建成游道,先征用大约300亩土地。
征用的土地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承包给村民的耕地,一种是村集体的林地,农民承包的土地自然要付给农民补偿,林地的补偿就支付给集体分配。农民的耕地 就定3000元一亩外加500元的青苗补偿,集体的林地定为800元一亩,征地开发旅游业在越县属第一次,老百姓很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征地工作。华叔的那间小山房虽然他有点难舍难分,可还是为了大局,领了几千的补偿款自行拆除了。樱花村的头人是这么说的:“建乡政府,建公销社,建食品站及其他占所所有的土地都是集体无偿划拨,修建旅游区不但政府补地款还可安置一部份人到景区上班,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这个买卖做得值”。
樱山有上万亩林地,公司没有这么多的资金全部征完,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先征用修上山游道所占的面积,其他未征用林地樱花村作为樱山的主权所有者,就让樱花村拥有乡政府股权的百分之二十,由乡政府和樱花村签协议。
征地一结束,景区的开发就有条不紊的展开了。施工单位的推土机、装载机、工程技术员、施工人员、工人全部到位,大家测量的测量,开机械的开机械,砌挡墙的砌挡墙,建房的建房,紧锣密鼓的开展着各自的工作。经过九个月的努力,一个新的景区已初具雏形。
景区建成了,就要择日开业,这是越县历史上的大事,各部门都不敢大意,县委书记亲自招开现场办公会,各大局的人都纷纷表态,要把景区开业当做当前的大事来抓,县委书记亲自把景区命名为樱山公园。
景区开发负责人从越县各个乡镇招录了40名高中以上文凭的男、女青年,从省里请来了旅游专家进行专业系统的旅游从业培训。樱花村的两名达到公司招工要求的适龄青年经过村长和公司领导的交涉要被优先考虑招录到公司培训班,公司开发的时候公司经理曾经信誓旦旦的向村长保证说:“老哥,只要公司在樱山开发一天,招工及工程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樱花村的村民”。
随着开业期的临近,越县很多部门忙得不亦乐乎,各大局各部门都要求要把自己对口的省市领导邀请到嘉宾席参加开业典礼,越县籍出身的各极领导社会精英都收到了越县县委政府的邀请函。开业典礼还让本地歌手及文艺工作者对开业典礼进行了精心的策划,邀请国家著名的歌星亲临樱山,目的是唱响樱山唱红樱山。
开业庆典那天,樱山脚的广场搭起了临时的主席台,摆满了红地毯,主席台下摆满了座位,广场的外围全部由武警官兵站好了岗,进入主会场的人员全部要配戴佳宾证或工作证才能如内,没有配戴证件的无论任何人员不能如内,武警官兵只认证不认人。广场外围到处是回面八方闻讯赶来的群众,有的则为了能看到主席台的明星,有的在高坡上,有的在山上,有的干脆爬到村上,只为一睹大牌明星的容颜。
从乡里集镇到樱山公园门口,路边到处是小汽车、摩托车、单车、拖拉机,路上人潮汹涌,摩肩接踵,车水马龙水泄不通,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说:“樱山是个风水宝地,蕴含了多年的地脉动了,厚积而发了”。
明星到场的晚会很精彩,最后在本土歌星一曲《我在樱山等着你》的合奏下落下了帷幕,可樱花村和该镇的许多人却无暇顾及观看感动人心的开业庆典。该乡七所八站的的所有员工都忙于接待省市县来的对口单位的领导,开饭店的,开旅舍的(当时该镇招待所都只有一个,更不知道什么叫宾馆了),卖百货的,摆地摊的都是有市无货,全部都卖得一无所有,赚得铂满盆满。平常十元一个床位的旅舍涨到了五十元一个床位,很多还主动掏钱请樱花村及附近的村民腾出房间给他们住;五元的便饭涨到了二十元;当天下了场雨十元的雨伞最高卖到了八十元,总之只要是游客需要的东西全部售空了。
国人的旅游便是如此,大家都拼命的奔,奔去奔来就是一场风,那里热闹那里狂,然后大家都醉了,留下不可言说的遗憾。
樱山公园在鲜花彩旗的簇拥下开业初始生意并不是很好,当时的国人大都还没有钱,再加上樱山公园隶属边塞夷地交通很不方便,附近大城市,一年到头有那么几天据说连一个游客也没有,创业难呀,可谓惨淡经营。
生意不好,樱花村所谓的股份自然没有分成,樱花村有生意头脑的村民就在上山的道路两旁摆起了地摊,老话说生意生意靠的是遇,有的赚的钱比打工强几倍,后来全村的人大都在山上摆起了地摊。
入股没分成,时间长了老百姓自然有意见,可意见归意见,樱山公园毕竟是国有企业,当地政府还是把股份分红的事情拖了几年。后来轰轰烈烈的全国林改运动全面来袭了,要求所有林地老百姓都要有收益技,经营权,使用权,樱山所有的林地樱花村集体所有,樱山的收益权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此时的樱山公园修改了公司章程,由省内知名的私营企业和县政府合伙经营,私营企业占股份的三分之二,县政府占三份之一。经过当地部门苦口婆心,呕心沥血的做村民的工作,最后樱山公园每年补偿给樱花村15万元的林地出租补偿,全村每户一个摊位用于出售旅游纪念品及各种简单食品,将樱山出租给公园50年。
樱山的开发,该县修建了高速路,飞机场,国家又实行了长假政策,一到节假日人山人海,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门票也从原来的40元一张提到了80元一张。樱山公园的营业额也从原来的几百万跃升到了上亿元。
樱花村的村民也从原来几户人摆摊发展到没事做的全部摆摊,发展其他产业的也把摊租给其他村民收取点租金。游客的增多,村民接触来自五湖四海游客的机会就多,很多村民都能操上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很多人家也盖上了新房,购置了摩托车,养上了小车。
公司收入的日进斗金,村民素质的提升,外来游客的善意意见,全村的老百姓都知道自己的那点租金太低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决定向公司提出增加租金收入的要求,理由有以下几点:公司门票增加;公司游客增多;公司原来承诺的很多口头承诺没有兑现;公司原来征用土地几年未使用没有按土地法的规定归还给集体。
村民经过村民大会选举了9名代表和公司谈判,最后公司以尊重历史协议,当时的法人代表以签字,所有的鉴字已经经过司法公证具有法律效力而告终。
历史是在发展的,社会是在进步的。那一年,村里的大学生在省城开了律师事务所,根据他的建议,把樱山公园送上了被告席,他的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政策法规,租赁业超过二十年视为无效合同。
经过法庭调解,原来的合同超过20年部份视为无效合同,根据村民要求公司拿出门票收入的百分之十反馈给村民,百分之七付给樱花村集体,百分之三付给该乡镇的相关村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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