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男子讨薪不成反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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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24 16:58:54 | 【字体:小 大】 |
丁晓红照片劳动者有权获得报酬,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如果选错了讨薪的方式,应得的工资可能得不到,还有可能因此触犯法律。近日,麻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某犯盗窃罪一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后,当庭判决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5月,被告人汪某去找雇请自己开挖机的老板结算工资,汪某因双方协商未果便心生不满,欲秘密窃取了其之前在工地上开过的两台挖机的配件。因晚上天黑,看错了物件,结果错拿了第三人的物品。经鉴定,被盗两台挖机配件价值共计20000元。归案后,汪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已将所盗物品退还失主并取得谅解,其雇主已全额支付了工资。
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汪某因讨要工资未果,便心生不满,秘密窃取他人挖机配件,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讨薪要冷静理智、依法讨薪。谨记不可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讨薪,切勿因一时之气而触犯法律,否则既难以达到目的,还得为自己的冲动“买单”,追悔莫及。讨薪,应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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