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楼“没想到你们真开罚单了,还以为只是吓唬我呢!我马上对车进行登记上牌。”面对2000元罚单,施工方现场负责人有点“没想到”。近期,经开区环保局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
2022年8月18日,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2台未悬挂环保标牌的挖掘机正在作业。
执法人员对作业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填写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经后续调查询问等程序,该施工现场使用的2台挖掘机(型号为雷沃370和三一365)均未按规定报送编码登记信息,依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在10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按要求及时报送编码登记信息,并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单位拟处罚2000元,该罚单是开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未上牌违法行为首张罚单。
“希望你们通过这次事情认识到,环境问题无小事,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只为加强施工方和车主的环保责任意识,使用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为做好非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开发区制定《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自查通知》并下发到位,完成78家工地签收工作,要求各工地对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自检自查,在6月底完成环保登记上牌工作,并确保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通知和排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方便企业及时掌握法律政策、机械维护要点,全力保障全市空气质量“保十”。
执法人员表示,对于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不能上路行驶,办起来费时费力等问题,目前开发区正在开展上门服务,只需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者浙里办申请登记,服务就会送上门免费为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录入信息,发放号牌和现场检测。我们鼓励相关企业和车主主动申报登记,领取环保标牌,规范使用机械。今年以来,开发区共完成14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和检测工作。
在现场,执法人员向施工方和车主解释宣传国家、省市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其做好日常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修保养,及时维护设备,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尾气符合排放标准,有效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开发区分局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区分局将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常态化执法检查,全面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和使用方的主体责任意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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