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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4小时随时待命成常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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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5 22:45:24 | 【字体:小 大】 |
我爱你 爱乐讯11月16晚23时,武康环境保护所副所长谢伟兴和队员陈川再次来到舞阳街道与永平路之间的一处工地上,查看项目方没有违规进行夜间施工才放心地离开。
“这里有建筑公司夜间施工打桩,噪音很大,晚上都不能睡觉了,你们快过来看看。”上周六晚22:15分,一个平常的值班夜,在家待命的谢伟兴接到了当晚第一个群众投诉电话,问清楚地址后,即刻赶到所内,与陈川集合出发。
15分钟后到达投诉地点,一下车,两人便听到了哐、哐、哐的声音,该工地东南侧的一台打桩机正在“奋力工作”,声音在夜晚安静氛围的烘托下显得尤为刺耳。
“法律规定禁止在22:00~次日6:00期间进行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以外的施工。你们现在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三种特殊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据了解,该施工方为了赶工期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在核实了相关情况后,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施工。
处理完现场、录完笔录,谢伟兴一行人回到办公室整理了该案件资料,到家已是周日凌晨。但在家休息了没多久,另一个电话又来了。
“美都御府附近查获了6车来自杭州勾庄的污泥,其中一车已被倾倒,需要环保局配合。”该电线,接到电话后,谢伟兴和陈川再一次出发,赶往事发地点。取样后,已是凌晨三点钟,几乎一夜未眠。
“值班需要24小时随时待命,作为一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这样的工作状态对于我们来说,是常态。”谢伟兴告诉记者,一晚上两次投诉,不算多,最多的时候,他和执法人员处理了5个投诉,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不过,让谢伟兴欣慰的是,在一次次的执法过程中,他们看到了企业和市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超标排放的企业有所减少,超标幅度也在降低,市民群众也自愿参与到保护环境中去。谢伟兴坦言,日常工作再加上夜间执法,虽然很累,但作为一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他们欢迎市民的监督和投诉,一起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条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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